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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小混混能去的地方嗎?!
玩家們一臉懵逼。
這叫什麼?開局不利?他們偉大的冒險生活還沒開始,先進監獄了?原來在遊戲裡犯罪還是會進監獄嗎?
最重要的是!那個連女人都打的黑披風貓耳男是誰!老子要揍死他!這一定是最終BOSS吧!老子要讓他知道玩家有多可怕!
第90章
玩家被抓到監獄之後,發現現在新手教程才開始。玩家在監獄中追隨了一個叫貝恩的壯漢當小弟/小妹,現在隨著貝恩從黑門監獄逃出去。
這一場新手教程雖然看上去很難,但有貝恩以及貝恩的小弟們當打手加肉盾,玩家操縱的角色就混在人群中隨便劃劃水,渾水摸魚就能跑出去。
緊接著,是一個殺人搶車飆車戲。讓玩家非常高興的是,平時雖然是幽靈視覺,但是一旦開始飆車——哪怕你飆的是機車腳踏車腳踏板車(?),也會變成第一人稱視角,感覺特別棒。
“主角”團隊六人組終於集合,小車永遠超載一個人以表示這是犯罪分子。如果玩家玩的是單人模式,就必須自己開車;如果玩的是聯網模式,則可以選擇最會開車的人開車。開車並不難,不要慫就是撞,只是要注意一下車子的耐久度。許多不會開車的玩家從這次飆車戲中找到了自信,覺得自己立刻就能過科目三上路了。
當然,事實是他們離開全息裝置就慫了。
玩家在全息遊戲中每玩五個小時,就要休息一次,一天進入虛擬世界的時間不能超過十二小時。在哥譚市的五個小時中,進度比較快的玩家已(以)經(為)摸清了這個遊戲的套路,開始到處接任務賺錢刷幫派內部聲望準備晉升幫派小幹部;不怎麼喜歡主線的玩家,則在滿城市亂跑觀光,沒錢了就去搶劫,累了就去地下俱樂部玩一點小遊戲,觀賞一下穿著暴露的美女們。
當五個小時之後,玩全息版的玩家們出來透氣的時候,紛紛表示這是一個很爽的遊戲,居然有一個遊戲讓玩家們打砸搶,實在是太有意思了,遊戲性極強。不過可能為了讓玩家從犯罪者的視角脫離出來,遊戲除了飆車之外都是第三人稱視角,玩起來略微有些出戏,不過這是為了免責,也是沒辦法的事。
玩的比較快的大佬們還貼心的給一頭霧水的小白玩家準備了新手攻略。
……
在哥譚市,你犯罪也是會被抓的,如果遇到警察或者民眾自衛,你可能還會game_over。不過一般而言,他們自衛的槍法都不怎麼準,你又背靠貝恩老大的幫派,普通人一般不想得罪你。所以,作為一個新手,你需要銘記一下幾點:
第一,搶劫的時候要挑軟柿子捏,女人老人小孩和柔弱的男人是最好的物件,這和現實中犯罪是一樣的;
第二,大部分普通市民遇到搶劫的時候都會乖乖交出錢包,如果你不想趕盡殺絕,只想賺點小錢,直接拿錢包走人一般不會有危險。如果你選擇殺人,那麼這些人就會反抗了。不過有一定機率遇到特殊人群,比如需要給孩子治病的母親等,你即使不殺人,他們也會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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