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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將遊戲工作室的人制服。
“站住,不要動,警察。”
“林英遊戲工作室涉嫌非法盜竊他人物品,這是逮捕證。”
一位警察出示有效證件,然後一句,“帶走。”
“警察同志,你可不要亂來,我告訴你們,一會我的私人律師就要到來。”
“是麼,那就請你的私人律師,到我們公安局說話。”
說罷,一干警察,就將這一夥犯罪團伙,全部帶回警局。
……特大新聞:“唐朝公司聯合上海警方,抓捕起點中文網特大駭客盜竅主要團伙。”
前幾天,陳佳一的新聞釋出會,已經鬧的全國皆知。很多網民紛紛提議,說是要完善國內網際網路法律法規,打擊一卻違法犯罪。沒想到,事隔幾天,這一批網際網路盜竊團伙,就已被抓住。針對此事,幾乎是全國所有的媒體,全部將目光,皆已放到該一事件。
因為,這是國內第一起網際網路犯罪案件。
不對,應該說,這是國內第一起,國家受理的網際網路盜竊犯罪案件。
以前雖然天天有,而且,很多普通網民,都已報過案。但是,這樣的案子,公安部也是左右為難,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因為,對於這一些公安來說,他們根本無從下手。你叫他們這一幫大老粗們,怎麼去調查?恐怕,要找個頭緒,都困難無比。
今天,在唐朝公司的壓力之下,終於,上海警方,徵集一大堆技術員,對該一案件進行分析。並且,確認對方有偷盜之嫌,這才全立將犯罪份子,捉拿歸案。
“唐朝公司好樣的,真是大快人心。”
做為國內第一起網路犯罪案例,自然,各大媒體剛剛暴出,就已得到了萬千人等的響應。他們,早就恨透了一些無良駭客。只是,平時,他們又拿他們沒辦法。如今,這一現象,終於得到改善。讓他們知道,網際網路盜竊,也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
其後時間,在國內萬眾的觀注下。
國內網際網路盜竊第一案,終於在上海第一中級法院開庭。
憑著十幾天的審判,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林某,從事網際網路網路盜竊多年,侵犯他人財產達到1000萬元以上,情節嚴重,判罰7年有期徒刑,外加全面追回盜竊髒款。”
雖然林某不服,進行上訴,但燕京高階法院最終維持原判,算是為網際網路第一案,棺蓋定論。
而這一場案件,無任是從開始,直到結束,先後吸引了很多人。
特別是,在這一場案件當中,我們看到,國內暴出了嚴重的網際網路法律法規的不足。就連第一次上海法院開庭的時候,由於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每每到中途,先後進入休庭。因為,國內網際網路安全條款是有。上面也說了,對於利用網際網路犯罪的,可加以處罰。但是,這一些條款,並沒有說,你犯了這一些罪,應該怎麼處罰。
是判刑,還是罰款,判刑多少,罰款多少?也就是量刑上面,沒有具體說明。
這樣,他雖然有罪,但是,怎麼判呢,這是一個大問題。
直到最後,一大堆律師出謀劃策,引律據典。最後,法院這才宣判,認為,被告林某雖然從事的是網際網路犯罪。但是,與現實偷盜一樣,同樣盜竊了他人物品,並且,自己獲得利益,姓質一樣,與盜竊罪並論。
不過,這樣的判罰,也讓很多的普通人士,感到國內法律的不嚴謹。他們認為,雖然將林某定罪,讓全國人士大快人心。但是,法院應該依法宣判,這才能維護法院的威嚴。
除此之外,在抓捕犯罪份子之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
因為,一大堆公安,他們對於網際網路知識瞭解的並不深刻。而且,並於網際網路犯罪,也並不清楚。這也倒置,他們在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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