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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說。
我大笑起來。
「你不出去?」他問。
去哪裡?天長地久,誰陪我?
我也問他:「你也不出去?」
他搔搔頭皮,「我也無處可去。」
我苦笑。
「海湄,你放心,我就快有錢了,我不會虧待你。」
「我不要那個。」
「你不需要做得像小說中純潔的女主角,我唯一可給你的,也不過是錢。」
他無法給我感情。
多少次,在街頭看到年輕人手持鮮紅玫瑰花匆匆趕路,會得駐足呆視,感動得雙目潤濕。這花不見得是送給他老母的吧,當然是去奉獻給一個扣住他心絃的女孩,情深款款,見花如見人。
渴望太久,一旦有人付諸行動,震盪感難以形容。
多麼可憐與幼稚。
經過這麼多,情操還如小女孩,還是一點兒經驗也沒有。
國維問:「要不要我出去才舒服?」
「不,不必體貼,這裡總還容得下兩個人。」
我躺在沙發上。
繼母也該四十多五十歲了,許多這樣年齡的女性光鮮活潑,但她不行。
我也不行。
許久許久沒有見她,這個人只剩下一個影子,模糊得不可辨認,只有在黑夜,她會復活作祟。
房中的花完全乾枯,成為一條一條黑色鐵線。
不能想像數日之前豐碩肥大雪白的花瓣,今日竟會變為這個模樣。
「太太,有人送花來。」
「什麼?」
「有人送花來。」
張大了嘴,愕然。
但花一捧進來,就曉得不是由同一個所送,只是一般的玫瑰與丁香,形與色以及氣勢都相差太遠,一看就知道是陳國維用來敷衍塞責的——你要?無聊歸無聊,省得你吵,給你,拿去。
這是嗟來之食。
做錯了,陳國維完全做錯,他根本連花店這個電話都毋須打去。
「太太,露臺兩盆花也已經枯萎。」
「留著它們。」
「明年花還會發?」
不會。
但仍然要留著它們。
傍晚我出門,國維叫住我。
他手裡拿著我的長手套,碰巧又是鮮紅色的。「套子裡的人,穿上它。」他說。
這令我想起另外一個人,他曾經吻這雙手套。
「每個晚上,足足十年,你到什麼地方去?」
國維終於好奇了。
這幾千個寂寞的黑夜,我得設法熬過。
一邊慢慢穿上手套,「這十年,我在外頭生了五個孩子,夜夜去探訪他們。」
國維笑出來,不是不惻然的。
悲哀,是不是?漫漫長夜,不要它它也會來,硬是逼你與它共度,天天如是。
「你可以找些事來做。」
一講這個題目,又要暴露我的無能,能做什麼?
「今夜你去哪裡?」
「重要嗎?」
「我覺得不對勁。」
「是嗎,好靈敏的觸覺。」
他罵:「詛咒你!別再用那種腔調同我說話,無論怎樣,我總值得一點尊敬。」
我轉頭出去。
人已著魔,無人有力拯救。
我甘心這樣。
車子駛向酒店。我知道,什麼都知道,理論上應當消失,退出,理論上這件事已告結束,完結。我是他已到手的玩意兒,不再稀罕。
他是一名蒐集者,情趣在捕捉的一剎那,一旦得到,味道盡失,他又開始追求另一名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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