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美] 楊·T.格羅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1頁,鄰人,[美] 楊·T.格羅斯,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國,到西方去過更輕鬆的生活,之後又作為間諜或破壞分子回來‐我沒有與這些人為伍。一刻也沒有猶豫,我回到了已被摧毀的祖國,我的國家,我曾為它獻出我20歲的年輕生命,來奮勇抵禦入侵者。然而,法庭絲毫未曾考慮過我的上述作為‐這些作為證明瞭我絕不可能是侵略者的同謀,也絕對不是沃姆扎安全部在調查中給我強加的形象,而我卻因為這個不公的調查獲判瞭如此漫長的刑期。在回去[回到波蘭]之後,我一直在國家機關裡工作。6
儘管方式不當,但這個男人有效地證明瞭一個論點。畢竟,對他的判決是為了懲罰他通敵德軍,而並沒有太多的確切證據可以證明這個事實。當然,在他自己的想法裡,他從未與任何侵佔者合作過,最多是和他自己的鄰居。1957年2月18日,耶日&iddot;勞丹斯基被假釋了,他是此案的被告人中最後一個被假釋的。7
在耶德瓦布內,普通的波蘭人屠殺了猶太人,和風紀警察101大隊[2]在約瑟 所為別無二致,克里斯多弗&iddot;白朗寧(chrisher browng)的《普通人》(ordary n)一書記錄了後一起事件。他們是從事不同職業的男人,整個家族的人都在場,父與子協力合作;有人曾被誘導‐‐為了響應鎮政府的號召‐‐說他們是好公民(考慮到他們所犯下惡事的可怕程度,此處也很有可能是嘲諷)。猶太人所看見的是一張張熟悉的面孔,這令他們感到極度驚恐以及,我敢說,無法理解。不是穿著制服的陌生人,不是戰爭機器中的冰冷齒輪,也不是執行命令的特工,而是自己的鄰人,他們選擇拿起屠刀,投身血腥的殘殺‐心甘情願地成為了一群劊子手。
注釋
1這個短語如直譯,意為&ldo;向著終點不顧一切的衝刺&rdo;。
2風紀警察101大隊(ordnungspolizei batallion no101),納粹德國的一支準軍事部隊,隸屬於德國黨衛隊。1942年7月,整支隊伍在波蘭小鎮約瑟佛夫(jozefów)出動,進行大規模的射殺,該起事件共造成1500名猶太人遇難。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