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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在種種利弊權中選擇一條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可見林泉也不是很好做的。
靜海選舉事件之後,銀監會以靜海、省城為試點,清查國有銀行與商業股份制銀行的房地產貸款情況,原靜海城商行行長夏德彪因嚴重違規情節被調離行長職務,給解決城商行的問題掃除障礙,同時受此時牽連而被調到閒散職位上還有市財政局局長朱清。
市財政局是城商行的第一大股東,擁有城商行35%的股份,沒有朱清的同意,靜海建總無法從夏德彪手裡突擊貸出十二億。朱清背後的人不言而喻,但偏偏沒有直接的證據。
當然隨著靜海建總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省裡某些不清楚情況的領導因為靜海選舉事件對張權抱有同情心,此時也慢慢改變立場,在省常委會議上,甚至有少提出,自從張權之子張楷明接受麗景集團董事長的股份轉贈之後,依據黨內的有關規則,張權就不宜繼續留在市長的位子上。
當時在表決靜海選舉事情惟一保留反對意見的萬勇此時感覺到這是顧憲章為追查張權的問題定基調呢。他不得不提醒其他常委,張權在解決城商行的問題上,是積極的,也做過一些貢獻。在靜海選舉前後,張楷明辭去在靜海建總的一切職務,甚至將他名下的股權表決權都委託給麗景處置。靜海城商行突擊貸款一事,雖然說夏德彪有違規的嫌疑,但是就麗景世紀城的前景來看,這部分貸款是優良的資產。針對國內的現狀,逐利的商業銀行在放貸款時,更多的是關注企業的償還能力,違規放貸在全國各地的城商行都是無法忽視的問題。靜海建總在四月之前突擊貸出的十二億,其中八億是以麗景集團的名義貸出的,也是以麗景的名義投入麗景世紀城專案之中。只是到了五月,麗景突破調整對靜海建總的控股方式,將在世紀城專案上的權益都轉到靜海建總,這才造成靜海建總違規貸款十二億。要追究問題,似乎要從麗景集團追究起。
真要依萬勇的思路追查下去,沒有兩年時間,別想揪出張權的問題來。此時揪張權,不利於問題的解決,不僅靜海城商行的問題迫在眉睫,省裡的其他六家城市商業銀行,以及七家城市信用合作社都有歷史遺留下來的種種問題都需要在銀監會規定的零六年大限前解決掉。
省裡是想從靜海城商行上找到突破口。
張權在市長位置上時,為避免耿一民拿住他的老底,也著實為靜海商業銀行做了一些事情。
早在03年底,當時的省裡曾提出明確的意見,希望“靜海市政斧能在發展中解決靜海市商業銀行的問題”,甚至建議由省發展銀行接手靜海商業銀行。省發展銀行則要求靜海市剝離靜海商業銀行所有的不良資產,只願意接手一個“乾淨”的殼。後來達成一項協議,由省發展銀行提供十二億的低息貸款給靜海市國資辦,用於收購靜海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由靜海市國資辦下屬的公司經營處置這部分資產,省發展銀行則得到一個乾淨的殼。
這樣解決靜海商業銀行的個案不會有大問題,靜海市經濟正處於蓬勃的上升期,在發展中解決十二個億的不良資產也是可能的。但是將六家城商行與七家城市信用社都推給省發展銀行,剝離出去的近百億不良資產將成為地方財政的巨大負擔。
當然,今年四月上旬,靜海商業銀行給靜海建總突擊放出的12億貸款,成為這一解決方案的變數。靜海城商行內部對這部分貸款堅持評定為良姓的,國內其他投資機構也給予中姓的評定,但是省發展銀行卻堅持認為所有給世紀城專案放出的十八億貸款為第四類“值得可疑的”的資產,要求靜海市國資辦等額回購這部分資產。
柳葉天手裡要是能拿出三十億,大概會一腳將省發展銀行踢到一邊去,但是也佩服省發展銀行的頭頭嗅覺敏銳,曉得他們是不會讓張權順順利利的退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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