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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的.
而且他們身上也帶有開光的東西.
我嚇不到他們.
我不禁有點疑惑,但是隨即便釋懷了.
它是新魂,很容易被一些道具剋制.
而且要現身也維持不了多久.
只是一會會,便會堅持不住.
這就是靈神的一些法則.
時間長之後執念消散,也不再受自己的意識控制.
成為飄魂.
很悲慘的結局…
我看著它黯淡的表情.心裡頓時湧起一股正義感.
我說您還記得他們住的地方在哪裡嗎?我去幫你要回那對銀手鐲.
它說了個大概的地址.
就在他們以前家裡附近的一個城中村裡面的一棟樓裡但是具體幾樓它卻說不清楚了.
但是它和我說了那兩個小混混的樣貌特徵,
一個滿頭黃髮,高高瘦瘦.耳朵上面滿是耳釘.
另外一個比較正常,但是手臂上面有紋身.
有了這個特徵,又有了大概位置.我想找個人應該不難.
我知道它的意識已經在慢慢消散了…
頂多七天,它除了能記得那對銀手鐲之外,
什麼都會忘記掉.
因為它的那一絲執念,實在撐不起時間長時間的腐蝕.
我打定主意,明天就去找那兩個小混混.
然後和它結束了這次交談.
它繼續回到那個模特人頭的頭髮裡,
我衝了個良,進入臥室開始睡覺.
當然我還是在書房的門上打了一道符,
不是因為我不相信它,而這僅僅只是一個習慣而已.
第二天一早起床,我心裡掛念著這個事.
做完早課吃完早餐,
我就開車往那個地方駛去.
從番禺到黃埔一路疾馳,竟然只用了四十多分鐘.
趕到那個村的時候,也才十點左右.
我想既然作為小混混,應該沒那麼早出門吧.
那是一棟五層的普通居民樓,樓下有門禁.
沒有卡或者鑰匙,我進不去.
好在是在大路邊,
對面有個類似於德克士的店,
叫什麼我忘記了.
在那裡面能夠直接看到小樓的大門.
我走了進去,找了個位置,隨便點了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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