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74章 無恥狡辯(2),太子爺的鬼迷心竅,妖殊,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你個小賤人......”李彩彤一聽張嘴就要罵人,沈侯爺手中的劍重重的在地上一敲,發出沉悶的聲音。
“擾亂公堂者,杖責三十。”
蔣大人:“......”沈侯爺比他這個主審官可威嚴多了,還有,沈侯爺,你手裡可是太宗皇帝賞的寶劍,別用來敲地啊,這衙門的地可經不住這麼敲。
“原告繼續說,其他人不得干擾,否則杖責三十。”
蔣大人發話了,沈錦月才繼續說:“小女確實有些心動,但家中夫人已經準備幫小女儀親,相看的人家也是極好,我知道與這陌生公子有緣無分,雖黯然,卻也沒想過如何,不曾想,過了兩日我去拿定好的脂粉,卻再一次遇到了那個公子,這一次他被一個乞丐婆子纏著,因為他心善給了那乞丐婆子錢,那乞婆子卻看他善良,想要他多給些銀錢,所以纏著他。“
“我看到了,連忙上前去幫這個恩人,我叫他恩公,他也認出了我,然後告訴我,他的名字叫方雲生,是從昌州來的讀書人,經人介紹要去禹王府當賬房先生。”
“他溫潤如玉,善良和氣,就像那故事書裡寫的公子一般,是以......他問了我身份,留了地址,我送了東西去,他回了我信,一來而去生了情。”
“那日......那日他喊我出去,說他已經被禹王府聘用,雖然都算不上官職,但是他一定會努力,等得了禹王賞識,以後定然會入朝為官,他說他現在雖然微末,但日後一定會讓我風光。”
“我說府裡已經幫我儀親,他說不準我嫁給別人,說過幾日就算借錢也要登門去沈家提親,然後他讓小二送了酒上去......”
之後的事情,便是沈錦月豁出去了,卻也說不出口。
沈錦月拿出自己攥在手裡的包袱,開啟:“大人,這裡的東西都是他送我的,書信也是他親手所寫,還請大人明鑑。”
蔣大人立刻抬手:“呈上來。”
包袱拿過去,裡面的東西一一拿出來,都是些不值錢的小玩意兒,路邊的珠花、手繩、耳環,不過都已經被摔壞了,而那幾封信,分明是被撕了又重新沾回去的。
那些信件寫得不算露骨,但情意還是看出來,而最後的落筆只有兩個字---雲生。
蔣大人看向華雲生:“華雲生,對沈錦月所言,你有什麼說的?”
華雲生搖頭:“差不多,沒錯,但是蔣大人,這也不能說我有罪吧?男女之間談情說愛,你情我願,我何罪之有?”
蔣大人差點兒都氣笑了:“何罪之有?你用假身份騙了人家,還玷汙了人家,還敢狡辯自己沒醉?”
華雲生理直氣壯:“蔣大人這話有偏差,我已經說了,我會去提親迎娶他,況且她也收下了我的定情信物,這分明就是你情我願,一不小心沒有把持住而已,怎麼能叫玷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