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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後問:“他現在在做什麼?”
“現在?”御史中丞不無諷刺道,“多半是坐著?”
御史大夫放下手裡的東西,說道:“他是王爺與王尚書親自囑咐於我,入職後我未多過問,不知他在臺中情況如何。”
御史中丞:“您正好可以過去同他談談。實在提點不起。”
主簿捧著方拭非剛寫好遞來的東西,衝進她的房間,追著她問道:“方御史,您這是要是做什麼?”
方拭非掃了一眼首頁便知道,理所當然道:“向陛下懇請立案審查呀。”
主簿說:“可此案前段時日已審結了呀,您還要審什麼?”
“自然是覺得這審查結果不合理,所以方向陛下請示重申。”方拭非翻開他手裡的公文,指著上面:“‘請乞重勘,下移奸佞。’認字?懂?”
主簿斷然說道道:“這怎麼能行?”
方拭非皺眉道:“無陛下首肯那自然是不行,所以我讓你遞交給御史中丞過目。你替我交過去就行了,怎麼能替御史中丞對我說不行?”
主簿不贊同說:“這案件證據已然確鑿,受害之人亦未喊冤,為何要去勞煩御史中丞?”
方拭非說:“受害之人都已經死了,你叫他去九泉之下喊冤?”
主簿懇求道:“方御史,御史臺中公務繁忙,您能別自找麻煩嗎?”
方拭非撇嘴,走過來問:“這算大案嗎?”
主簿遲疑了下,說道:“也不算吧?”
御史臺中案件繁多,此案由大理寺移交御史臺,其中牽涉一名八品官員,已死。同普通案件比起來,自然算嚴重。可同御史臺中的案件比起來,一般般。畢竟證據確鑿,案件梳理清楚,不同的只是該如何懲處。
顧登恆估計只看了一眼,沒覺得哪裡不對,就給批示了。
方拭非冷聲說:“是啊,說明這只是一件小案而已,我身為侍御史,且來臺院已有兩月有餘,莫非連提起重審的資格都沒有?”
先帝在位時期,御史臺的權力極大。“自朝官犯罪,準獄官令,先奏後推。”即御史臺面對一些案件時,是可以先審理斷案,再上報陛下。甚至小案都毋須上報,因為陛下根本看不過來。
如此一來,其他官員有些急了,幾次上奏,請陛下約束御史臺。
到了顧登恆這裡,規定了“御史揪獲罪狀,未經聞奏,不得輒便處分。”任何案件,轉交至御史臺的,御史臺要處置刑法,必須交由陛下審批。
“這裡。”主簿說,“這裡判處五年刑期杖責五十有何不對?”
方拭非:“自然是我覺得太短。他雖非本意,可之後造謠生事,羞辱同僚,直至被查出真相方來求情,本該罪加一等,為何要從輕考量?”
那主簿不贊同地說:“怎麼能單靠你覺得?大秦律例豈同兒戲?”
方拭非也不贊同說:“自然是我覺得,不是我覺得難道你覺得?你覺得能行嗎?你不過區區主簿,我才是侍御史,你逾矩了。”
主簿紅著臉說:“御史臺豈能一家之言?我不過行勸誡之責!”
“我看你才是一家之言!”方拭非冷聲道,“我如今並非要直接重審,亦無此等權力,你便在這裡指手畫腳。莫非我要聽從你的意見,才不叫獨斷專行?本官還非聽你的話不可?”
“你……你簡直!”主簿氣急道,“我本是好意提醒啊!奈何你在這裡指鹿為馬!”
方拭非餘光間看見一抹黑色的衣角,眉毛一挑,抬起下巴大聲道:“我做事自有考量。入御史臺兩月來,雖未曾從你身上得到什麼有用的提點,只能翻閱卷宗,查閱舊案。可我也是認真背過大秦刑法法典的,提出此案不公,更是深思熟慮。怎麼倒了你這裡,就是如此果斷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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