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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聞所未聞啊!
一般來說,能翻案就已經是祖墳冒青煙了,花掉的那些錢還想要拿回來,無疑是從人家口袋裡掏錢,就蘇含煙花掉的這近二萬貫,只怕是將江寧府上下都得罪了吧!
百姓們此刻已經深深體會到了張府主人的權勢,也只有這樣的人物才能逼迫官府讓步至此吧!
然而這還不是張安安所能滿意的,張安安的本意還有補償和道歉,可是米芾說什麼都不同意。
就在昨晚,米芾就蘇恆武一案與張安安進行了溝通,在聽到張安安提出的那些要求後,米芾也只敢同意翻案、退錢,嚴懲貪官汙吏,至於說補償與道歉,米芾是堅決不敢答應的。
“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經出現。西周時又稱“寮”,亦作“僚”。“寮”字本義是小窗或小屋,用指在同一部門做官的人為“同寮”。《詩經》中“及爾同寮”一句,“寮”被解釋為“官”。“僚”字本義是指服苦役的奴僕,《國語》中最先出現“官僚”一字,其“僚”字是指官的屬下,即家臣、奴僕。戰國以後,各國國君的家臣、奴僕往往成為其國的官吏,“官僚”一詞逐漸演變為官吏的通稱。
對於“官”的解釋,《說文解字》釋為“事君也”,即替為君者效命,為君主服務。
至於說公僕、為人民服務,那是進入民國之後的事了,在古代,官員就是替皇帝治理天下的,因此又被稱為父母官或牧民官。
父母官意味著治下的百姓都是官員的兒女,這是比較含蓄的說法;牧民官就三字道破了本質,意味著治下的百姓是家畜,是被馴化的動物!
不管是父母官還是牧民官,究其本質就是高高在上的,掌控著治下百姓的生死!
所以就有了破家縣令滅門知府的說法!
米芾同樣具有這樣的侷限性,認為能替蘇恆武翻案並退錢就已經屬於極限了,至於說賠償和道歉?有父母向兒女道歉的嗎?若是開了這個頭,以後還怎麼牧民啊?
米芾是個狂傲之人,當場就與張安安發生了爭執,由於長期處於權力中心之外,對於張安安缺乏正確的認識,說出了:“除非聖上下旨,否則米芾恕難從命!”日後成功使得趙佶秒變趙禿禿!
面對固執的米芾,張安安猶如老鼠咬烏龜---無從下口;但是面對趙佶,張安安有無數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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