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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
張勇送三人出門,與盧櫟提到一事,之前王富案子辦的出色,縣令大人想請他過去一敘,順便給他辦個仵作文書。
與前程夢想有關,盧櫟便多問了兩句。
原來縣令聽說他的驗屍手段,很是心喜想招攬,又忌諱他‘平王未婚妻’的身份,不敢太過,就借張勇傳話,可以給他辦個仵作文書,但不限制他的自由,如果在縣裡,縣裡又出了人命案子,便請他過去一驗,不願意也沒關係。仵作文書加蓋縣印,便是他去了別處,也能個能證明身份本事的憑證,可應其它地方官員所請,進行仵作驗屍之事。
若他有意,年前空時去縣衙一趟便可。
盧櫟聽完立刻很激動,這個很有用啊,起碼在外頭別人置疑時,能證明他的確會驗屍!
謝過張勇之後,幾人各自回去安歇。
三日後,盧櫟找時間去了趟縣衙。灌縣縣令年紀很大,看著有五十多了,不管脾氣還是面色都很和善,盧櫟與他聊了一會兒,事情就辦好了,極為順利。
從縣衙出來時,盧櫟看到了正往縣牢裡的老伍頭。此人守著灌縣義莊,有屍體的地方就有他,盧櫟多嘴問了一句,知道是牢裡死刑犯死了,就沒多問。
只是欲回頭往前走,老伍頭突然停住,轉過身衝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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