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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起身,不再壓在莫一涵身上的晨曦笑得很是無可奈何。
讓自己起來,卻用了一種常人不走的方式。可是,必須承認,這種方式的效果很不錯。
“阿天那小子可沒說你這麼有意思,若是早點告訴我,我一定更早一點把你抓來玩一玩。”一邊笑,一邊算是自言自語道。只是這話……
玩一玩?
媽的,當我什麼?
玩具,還是寵物?
靠,別以為老子不發威,你就把我當病貓。——莫一涵在心中暗暗的發誓一定要讓晨曦後悔說出剛才的那句話。
“來,先吃飯吧。阿天說你身體不好,餓壞了,我可賠不起!”坐在不遠的飯桌上的晨曦向莫一涵招招手,那姿態,根本就是在逗小動物。
人在屋簷下,我忍!——莫一涵掀開身上的薄被,下床,可惜,似乎找不到鞋。
算了,找不到就找不到。現在,吃飯最大,吃飽了才有力氣想辦法整治這個混小子。再不好好管制,將來一定是街頭混混的料,走向犯罪那可又是社會一公害。(好吧,咱們莫警官的正義感又來了。)
“身體不好還光腳,你還真是像阿天說的一樣,是一個不知道如何照顧自己的小笨蛋!”無奈的搖了搖頭,晨曦擺手示意旁邊侍奉的人把莫一涵的鞋拿過來,並親自彎腰幫他穿上。
給人穿鞋,在這個等級社會應該是一件很低等的事吧。而看晨曦的樣子,怎麼也該是一個養尊處優的小少爺,這種事,他應該不屑於做才對……吧!
等等,他剛才最後一句話似乎說自己是一個‘小’笨蛋。
靠,小毛孩才多大,居然敢把‘小’字放在你叔叔我的身上!——有點生氣,不,是非常的生氣。
“怎麼不吃?不合胃口?”不見莫一涵動筷子,晨曦不解的問道。
看到你,我就倒胃口。——很想這麼說,但是,沒必要和自己的肚子過不去。所以,拿起筷子夾了一個最近的紅燒肉:“你老說阿天阿天的,他是誰啊。認識我嗎?”
先想辦法搞清楚他的目的吧,而他口中的阿天應該和這一切有關!
“阿天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你看上去也就十五六歲的樣子,那你弟弟豈不是比你還小。那麼小的小孩怎麼會知道那麼多我的事。而且,一副好像跟我很熟的樣子。
“對了,忘了告訴你,我姓古,全名古晨曦!”
姓古,那你弟弟不就是叫古天。
古天,是……他的弟弟!
“你……貴庚?”
“三十六歲!”
卷四 第32章 人算不如天算
古晨曦,古天的哥哥。只是在他八歲時,他就被過繼給他的大伯。十五歲跟隨他大伯遊走各地並開始逐步接手他大伯的香料生意,十八歲正式成為春意閣的老闆。
春意閣,經營的是遍佈各地的香料生意。而且,還是這個行業的龍頭。至於這個名字,據說是因為古晨曦的大伯為紀念已過世的妻子,而用她生前住的地方命名的。
至於古天替父從軍之事,古晨曦是在事後一年才知道的。知道後的他因為擔心唯一的弟弟古天,所以便立馬趕往邊境西城。只是當他趕到西城之時,莫一涵剛剛被冷秋帶離那裡。所以,他們並沒有碰到。接下來,便是古晨曦因為不放心自己的弟弟古天而留在了西城。直到兩個月前,因受古天之託才離開。
於是,便是有了這兩天看似偶然卻絕非偶然的相遇、鬥嘴、結怨,最後就是綁架。
“古天他讓你阻止我去西城?”說句實話,莫一涵是真糊塗了。
自己被迫請命去西城是因為古天,而同時古天又託其兄阻止自己去西城。這,實在是有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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