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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樊於期信了荊軻的話。樊於期是投誠燕國的標杆,意義非凡。

第二,價值百金的徐夫人匕首,是用活人試驗的匕首毒效,幾條爛命下來,果然見血封喉。普通人的命在荊軻那裡如螻蟻。

第三,刺殺失敗的後果,不是丟失督亢一地,而是燕國盡喪。

但,最重要的!以上三件東西的成本和三件東西背後的成本,都不是荊軻自己埋單。荊軻自己從頭到尾,只付出了爛命一條。他吃了、玩了、嫖了,還不願意走,最後是被燕太子丹用話逼走的。

荊軻臨走之時,腰裡彆著借來的人頭、買來的匕首和騙來的地圖,在音樂家高漸離的伴奏下,慷慨唱道:“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史記—刺客列傳》中的其他五位刺客,都是自己付出了慘重代價,才成就了他們。而荊軻這個破落戶的,能進入列傳,還能夠在後世排名之中成為刺客之首,唯一原因僅僅是因為他的刺殺物件是秦始皇帝罷了。

可是刺秦這件事本身就真的有價值的嗎?荊軻真的盡責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從忽悠燕國到刺秦失敗,荊軻從沒覺得他那條爛命有多重要。所謂責任,對於荊軻這種人來說都是浮雲。

看看史記中的一段記載:“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意思是說“我弄不死你,是因為我想要把你生擒,訂立永不攻伐的契約。”

這時候,這個潑皮肯定已經忘了自己對於樊於期的諾言:“你借我腦袋,我幫你報仇。”

而且其作為一個刺客,連投擲技術都是忽悠的,拿著見血封喉的匕首,都沒有蹭破秦王的皮,可見其對於本職技能有多疲賴,在燕國光是聽歌賭博玩女人了。

荊軻刺秦本質就是賭爛命,敢騙就行。吃飽了、騙夠了,最多搭上一條爛命而已,管誰的人頭、誰的江山。他從一開始就是忽悠樊於期和燕太子丹的。

劉信啟不知道後世人會怎麼評價自己刺殺偽齊中樞的行為,現在不宣揚,就是不想讓手下認為:“既然刺殺能夠輕易解決,為什麼還要上戰場打生打死?”

若是一個國家將刺殺奉為解決問題的最快、最搞笑、最常用標準,那這個國家從根子裡就是完蛋的。

“我不能讓你說我好,但是我可以讓你說不了我壞。”這種思想若是充斥整個管理層,這將是怎樣一個畸形的社會。

燕子丹就是標準的前車之鑑,將國家命運託付給一個刺客,這是得有多天真。選了這種爛命鬼之後,就不再去觀察其行動的細節,可以說信任也可以說自大,所以燕太子丹活該得到國滅的結果。

這次選擇刺殺偽齊中樞是不得已,否則興漢盟將會面對四十多萬大軍,這是興漢盟目前所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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