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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文是三位數,九十九文是兩位數,給人感官截然不同。
後世好些商家將價格標定為九十九,比標定為一百元給人的感覺便宜許多。雖然實質上只差了一元,顧客也知道僅僅差了一元,更知道這都是商家的套路,可是這個套路就是屢試不爽、長盛不衰。
“我可以做主給你一些北部平原的地,雖然是荒地,但是經過開荒和建設灌溉水渠,可以很容易的開墾為水澆良田,這些地我同樣算你一百文一畝。”大內義弘建議道。
“這…”劉信啟假裝猶豫。
興漢盟明面上是來買地種田的,面對這種建議若是不受誘惑,就太假了。
“能否給我們所買土地的礦權,我可以在山裡開採一些石材、石灰、黏土之類的礦土,燒磚燒陶,這樣山裡的無用樹木也就有了用處,可以當做柴火。”劉信啟道:“我們保證砍一顆大樹,種兩顆小樹,保證不濫砍濫伐,保證不讓中部山脈變成禿山。”
“礦權屬於皇室,這我真做不了主。”大內義弘拒絕道。
“您就別誆騙我了,我已經打聽過,現在皇室對於礦權根本就沒有了控制能力。就看最近的尼子氏,他們在境內開採各種礦山,皇室不也沒有辦法。南邊的毛利氏就更不用說了,族兵的武器裝備全都是自產,還有餘力向外銷售,難道他們只是加工商?”劉信啟戳穿了大內義弘的推脫之詞。
“主要是我做不了主,我答應你也沒有用。”大內義弘道。
“有用,只要我們協議有你的守護章,就有用。”劉信啟肯定道:“不管別人信不信,我信這協議有用。”
在亂世之中,合約、協議是否有用,看的是雙方的想不想遵守,有沒有能力撕毀。劉信啟有信心,讓石見國沒有能力撕毀雙方之間的協議。
“那讓我彙報一下皇室,等皇室同意,我們再籤協議。”大內義弘鬆了口。
“皇室在京都,一來一回都一個月了,在加上皇室與幕府之間的商議扯皮,能不能成還兩說。”劉信啟最後加碼:“這樣,只要給了我礦權,讓我能夠燒磚燒陶,自然就有利可圖。此次購地的價格我不僅答應你一百文一畝的價格,再單獨給大人十文一畝的辛苦費。”
十文一畝,三十萬畝就是三千兩,夠大內義弘賺一輩子了。況且剛才大內義弘還答應給劉信啟多賣一些平原上的荒地。
“你們燒磚燒陶自用的話不說啥,若是貿易,必須給石見國交稅。”大內義弘說道。
“可以,但是必須是包稅制。畢竟我們在倭國做這些,是賺是賠現在也說不準,若是按照銷售額上稅,這生意就沒法做了。”
“可以。前三年給你們免稅,第四年一千兩,之後每年增加一百兩。”大內義弘道。
“那也得有個上限,最高兩千兩。”劉信啟就像是一個真正精明的商人,一點遺漏都不放過。
其實在劉信啟心裡,三年之後,你大內義弘是不是要給興漢盟上稅都說不準了。
“可以。”
“哈哈哈!那我在這裡就先恭喜大人了,經這些無用山地變廢為寶,給倭國賺了這麼多銀錢。”劉信啟站起身恭喜道。
“同喜同喜,也預祝你的投資能夠早早收回成本,並大賺特賺。”大內義弘回道。
“借您吉言!”劉信啟道。
最難的項點,大內義弘已經和劉信啟達成共識,剩下的一些爭議很快就被雙方的談判隊伍解決,到三十日下午的時候,新的協議已經擬定好,呈遞到了幾人面前。
一式四份,大內義弘一份,劉信啟一份,給倭國皇室一份,見證人兼中間人宗賴茂一份。
裡面有一條劉信啟最看重,特意仔細檢視。
“所購土地之下、之下的所有礦產權都歸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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