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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富貴兒大喊一聲殺,揮起鐵鏟領著兄弟們,便與那衝過來的二十幾日纏鬥在一起。

正面迎敵遊鬥間隙兒,富貴兒才明白,今日攤上麻煩了,這些人不是士兵,而是殺手。

這些人每人手持一種似劍又似刀的武器,刀身如劍般筆直卻一面帶刃,所用招式也極為地簡單狠辣,與敵廝殺往往都是一招致命。

看著自己的兄弟在身邊倒下,那鮮血染紅了地上的積雪,直到這一刻富貴兒才真正明白了,什麼是戰爭,戰爭那是要死人的,此前雖然親臨戰場前沿,並接受將符受了老將軍的囑託,但仍抱著遊戲的心態在做這件事。

所以面對府尹以及都虞候的分兵毫無疑義,但此刻瞬間消失的那些鮮活的生命,卻猛然敲醒了富貴兒的大腦。

“貼身肉搏,咬死他們……”富貴兒大喊一聲,率先扔掉手中鐵鏟,一個箭步衝上去,直接抱起面前的殺手翻滾在雪地裡。

刺殺那是需要距離的,兩人抱摔在一起,除非用匕首,除非功力相差太大,否則那就要看誰更狠一些了。

如同自己此前同那女將在雪洞裡一般,如果當時自己是現在這個心態,富貴兒會毫不猶豫地咬斷她脖子上的血管。牙齒這是一個訓練有素的偵察兵,最基本的殺人武器。

得了富貴兒的命令,這些久經沙場的老兵,馬上意會到了問題之關鍵。敵方的優勢在於那狠辣的一招斃命,而我方的優勢在於人數。百人對二十,五個人抱摔一個,抱腿兒的抱腿兒,摟腰的摟腰,抓胳膊的抓胳膊,任你大象再強大,一旦被螞蟻上了身,那也是件麻煩事。

這種山野孩子的打架方式,富貴兒第一次用在軍隊的廝殺中,但卻展示出獨有的效果,是的,正如富貴兒所說的那般,這些刺客死了,都是被活活咬死的。

只是這些久經沙場的老兵,第一次用咬的方式殺人,沒有得到咬的精髓。那獅虎撕咬都是直接咬脖子,而他們得哪咬那,看那地上的一片死屍,或缺了鼻子,或缺了耳朵,有的直接臉上被撕掉了一塊皮肉,哎,慘不忍睹!

“哈哈,有點意思……小子……有點意思……可願跟著我……做我先機營一員……不然你們……今天……都得死……”

富貴兒坐在地上,正在清點自己兄弟的人數,猛然聽得遠處傳來一道嘶啞的說話聲,那嗓音如同一天抽了二十包煙一般,乾澀而又嘶啞,讓人聽了禁不住的渾身起雞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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