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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三哥的應允,富貴兒便在這營中居住下來,三哥本邀富貴兒同自己同宿一帳,富貴兒卻深知,三哥軍務在身,這軍中的號令自己一個外人聽了,難免會給三哥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索性自己單支一個小點的軍帳,既能避險也得了清閒。
前書賽馬會時交代過,這富貴兒愛馬也懂馬,富貴兒之所以愛馬懂馬,全因前世村裡同自己一起參軍的發小,兩人同年參軍,去了一個部隊,只因新兵連時表現不一樣,便被分配到不同的連隊。
富貴兒新兵連時,身體素質過硬,各種考核樣樣優秀,下了連隊直接進了偵查連,並且因為綜合格鬥成績優異,破格做了列兵副班長,而自己的發小李強卻因為考核成績慘淡,而被分到了特勤中隊。
特勤中隊單獨一個大院,一共兩個連隊,一為馬連,二為狗連,這遛狗騎馬都是自己極度喜歡的事情,看看那狗連的大狼狗,一個個乖順地跟在士兵的身邊,看著就令人眼饞。
狗連狗兒尚且如此,馬連的高頭大馬就更不用說了,前世富貴兒村裡驢騾倒是不少,但這馬卻沒有,從小騎慣了驢騾的少年,看見那毛髮順溜身形健碩的軍馬,便拿不動腿兒。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特勤連跟偵察連共用一個靶場,每天傍晚,偵察連的兄弟們圍著靶場負重五公里越野時,那馬連的兄弟們也進行訓練,看著自己的發小,騎在高頭大馬上,耀武揚威地從身邊擦肩而過時,富貴兒就有把他從馬上拽下來,暴打一頓的衝動。
當然好兄弟是不能打的,但那馬想方設法也要騎的,所幸富貴兒的廚藝高超,總能弄點別人吃不到的美食,帶著美食去找李強串門,一來二去,倒是跟馬連的兄弟們混熟了。
當兵四年,馬連的馬兒富貴兒騎了個遍,馬連所收藏的那些關於馬兒的各種書籍,富貴兒著實也看了不少。
今生借屍還魂,重進軍營,重新接觸到馬匹,這又重新喚醒了富貴兒心中的那份熱血,當然這軍中的戰馬都各有所屬,每個士兵愛馬都勝過愛自己的妻妾,沒有妻妾的也勝過愛土窯中那些小娘子。
只是富貴兒廚藝精湛,天天混在火頭軍的隊伍裡,同樣的食材,經過富貴兒的翻炒燉煮便有了不一樣的滋味,吃美了這些粗狂計程車兵,那騎戰馬當然也不是什麼大事,不騎不知道,一騎嚇一跳。
三哥見富貴兒騎馬,本來還以為四弟童心未眠,騎馬只為捉趣,心中隱隱還為他的安全擔心,等富貴兒騎馬飛奔起來,三哥卻感覺到,這四弟的御馬技術高超,恐怕這軍中計程車兵還沒幾人能及。
這軍中的戰馬並不是比拼速度的賽馬,等富貴兒騎了幾圈,俯在馬背上疾衝而過,臨近那稻草紮成的草人,藉著戰馬衝刺的速度掄圓馬刀,順勢斬落草人的頭顱,這一連串熟練的殺敵技法,卻震驚了圍觀看景的所有人,同樣包括遠遠觀望的練兵副將朱誠。
富貴兒在大家的掌聲中翻身下了戰馬,把韁繩遞到借他馬的兄弟手裡,信步走到三哥面前,直接開了口“三哥,你這戰馬有問題。”
“哈哈,四弟來我軍營幾日,便也懂了騎馬禦敵之術?”這富貴兒御馬劈斬之術雖然精湛,但三哥嘴裡仍不肯就此承認自己之缺。
“你這戰馬的馬鐙過長,這樣騎馬者當然舒服,可真要衝刺,卻起不來速度,戰馬衝刺之時,御馬者整個身體要跪在馬上,身體徹底地離開馬背,這馬兒才能衝得起來,而騎馬劈殺要的就是馬的速度……”
富貴兒說著話,抬頭看看三哥,見他並無異常神情,本欲就此閉口,但想到這關乎萬千士兵兄弟的性命,還是接著開了口。
“第二個問題便是這馬刀,咱們齊國將士本來身材就不高大威猛,這馬刀寬背薄刃,刀身比較沉重,這樣看似有利於增大砍劈的力度,但卻並不適合齊國計程車兵使用,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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