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秦時明月之巴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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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秦王的才華,勤修當可長壽。我在教會秦王之前,不會離開。”
“可!朕謝過先生。”嬴政大喜,雖不是長生之法,但,先長壽,後長生之法可期。
“大王,天問已到。”一個太監恭敬的雙手舉著天問跪在地上。
“先生請看。”嬴政親自拿過天問,遞予劉凱樂過目。
劉凱樂拿過天問,不由手中一沉,果然不愧是名劍,視其重量,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拿得起來的。
但看始皇帝剛才輕鬆的樣子,武學成就也不低。
剛好,自己不用再皇宮之中停留太長的時間。
三月後,的一天早上。始皇帝終於掌握了氣血的提煉和儲存。他選擇了心臟作為氣血主要凝聚之地。
凝聚出氣血的始皇帝,也發現了自身病灶深種。
究其原因,竟是“仙丹”所致,氣的秦始皇差點兒連皇帝的威儀都維持不住。
最終還是沒有殺了所有的練氣士,而是打算演戲,借練氣士之手,除六國餘孽而後快。
達成所願後,始皇帝讓劉凱樂選地,最終劉凱樂選擇了巴蜀之地做郡守。
在劉凱樂離開之前,給劉凱樂的承諾一一兌現。
劉凱樂進入國庫之中,將金銀財寶玉器珍饈都備份了一遍,就走出了國庫的大門。
以財寶,換取了各行各業的名師一名。
始皇帝欣然恩准,並下了一道聖旨。“在劉凱樂任職郡守期間,除始皇帝自己,無需聽從一切人之旨意,擁有先斬後奏之權。”
拿著聖旨,帶著人,拿著一些抄寫的書籍,劉凱樂就前往了巴蜀之地。
秦王政22年,劉凱樂初到巴蜀。
到巴蜀兩地,劉凱樂只做了三件事,其它的什麼也沒做。
一,生育加立冊。
只要家中有十歲以下兒童的,皆可到官府立冊,立冊成功後,由官府每月發放1錢,時間僅限七天,過時不候。
家中有十歲以上至十五歲者,立冊後可一次性領取十錢。
十五歲以上者,立冊後可一次性領取一錢。
如發現有官府貪汙者,無論大小,清除官籍並按秦律嚴懲。
二、百匠著書。
於巴蜀兩郡首府,成立百匠院。
以劉凱樂帶領的諸多名師為主考官,只要能獲得他們的認同,就能夠進入百匠院,共同完成所學推行天下之史實。
著書的要求只有一點,簡單。就算是不懂文字的人,看著圖畫,也能夠順利的完成工作。
雜學、經驗之談只要是得到大家的認可的也一樣可以寫入書中,根據其重要程度,獎勵不同的錢數。
並把活字印刷和造紙術的原理告知。讓書能夠更快的形成體系。
三、鼓勵商賈之人來巴蜀之地買賣貨物,商家之人在巴蜀之地買賣,三年內不收取任何稅費,使錢幣流通。
之後表明自己將在百匠院著書三年,有事情可以直接聯絡,至於需要多少金銀錢財,每月報一個數字,劉凱樂自會提供錢財,但劉凱樂只提供三年,之後就需要郡尉自己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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