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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偉葉繼續問:“那你怎麼看V集團合同呢?”
劉老闆說:“我們不評論。因為每一家公司的情況都不一樣,我們只是為作者推出適合他們的合同。”
琴偉葉心想,又是model Answer(說了就不會有錯的對外辭令),似乎做cEo(行政總裁)的人都會說這些。
琴偉葉又問:“聽說很多創作者都選擇貴公司旗下的網文站點,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貴公司取消了網文合同的優先權和縮短年限。貴公司怎麼看這件事呢?”
劉老闆說:“良禽擇木而棲,我想這些作者只是根據他們自己的想法,結合實際去選擇而已。當然,我們對此表示歡迎。”
“聽說別的文站的創作者來到貴公司寫作,出現了優先權的問題,貴公司為此賠償了那些文站公司,近一億多元。請問,這值得嗎?”
“你說呢?”劉老闆心想,這個問題問得很尖銳。於是她學《冰》作者一樣,先反問。
“我覺得不值得,這些錢不值得。這是作者的問題,不是貴公司的事。”
“我們一開始沒有想過會出現這個問題,但是後來出現了,我們就得解決,我們之後也有呼籲作者別這樣做。因為如果使用相同的筆名到不同公司的不同的網文站點寫作,就會出現這個問題,很多年輕的作者並不知情,他們不知道因為簽了別家的合同,而為此要負上天文數字的賠償金額,並且可能會面臨獲刑十多年。如果他們知道,他們絕對不會籤那種合同,這與飲鴆止渴無異。我們只是本著以人為本的人道精神,施以援手。”劉老闆說。
琴偉葉聽劉老闆這麼一番話,他想了想,說:“那如果使用不相同的筆名到不同公司不同的文站點寫作,是不是可以呢?”
劉老闆說:“根據法律,的確是可以這麼做,符合法律的精神。但是某些作者不願意,因為他們一些的人的名氣太大了,這無形中會積累了大量的人氣。不過,對他們一些人來說,與其待在一處令自己不開心的網文站寫作,倒不如換個筆名去別的符合自己心意的網文站點寫作。這也是一種【斷舍離】吧。”
琴偉葉有一種聽君一些話,勝讀十年書的感覺。
琴偉葉說:“那對方公司會願意接受貴公司的賠償嗎?”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困獸猶鬥,窮寇勿遏。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我相信我們文創企業都不想為此,出現大量的不幸喪亡事件,引來社會各界的關注,帶來強烈的道德的譴責,被相關方面介入調查。所謂,退一步,天空海闊。合同是小,商譽是大。”劉老闆說,“我們當時就是這麼對他們說。很快他們答應了符合雙方利益的和解。”
琴偉葉聽著背都有點發涼。
琴偉葉繼續問:“對於布老虎小加,貴公司未來會有什麼計劃呢?因為今年是虎年,下一年就不是了。”琴偉葉的意思是會過氣。
劉老闆說:“我們之後會繼續打造它,讓它和其他十一個生肖吉祥物,成為中國文化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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