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節,牽牽手就永遠,紅棗,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算了吧你。”我笑著拍了拍鄭燕林。
其實在我之前,鄭燕林便早瞄上了江一原,我倆當時都大張旗鼓地追求著他,而我和鄭燕林最初的相遇,便是因為江一原。
那時候我每天晚上趁沒人了,都往江一原在自習室內慣常的座位桌兜裡放一些他喜歡的零食,並在零食的外面附上一張示愛且簽名的紙條。然而整整半年,江一原根本毫無表示,甚至在我追著問他零食好吃不好吃的時候,也一臉嫌惡。但鑑於我每次都會在自習教室垃圾桶裡發現零食吃完後的外包裝袋,我一直樂觀地認為江一原確實吃了我放的東西,只是作為一個男生愛吃零食有些不好意思承認罷了。
直到那一天我在放完零食後忘記了貼示愛紙條而重返自習室,當場抓獲了正從江一原的桌兜裡偷吃我放的零食的鄭燕林,這一樁懸案才最終偵破。
我記得我當時的悲憤爆表,揪著鄭燕林要報警:“你這人咋這樣啊?我放了半年的零食你是不是都吃了?!那是我給江一原表白用的?!而且我知道你,你法律系的那什麼過目不忘的才女是吧?也在追江一原的那個?枉你還學法律的,你這叫不正當競爭你知道嗎?你不覺得羞恥嗎?你這算不算盜竊罪!”
我以為自己足夠氣勢洶洶鎮得住鄭燕林,沒想到她竟然還能狡辯:“什麼盜竊罪啊?!就這點零食,能有多少錢?連盜竊罪的立案標準都沒到!而且什麼叫盜竊呢,我看江一原之前一看到你那示愛紙條,就直接把你這些零食都扔掉了,這本來就是早晚要被江一原扔掉的東西,你給了江一原,他要扔,這零食就是無主物,我幹啥不能佔有啊?!”
我目瞪口呆,她繼續嚷嚷:“我還不是看主要你買的零食牌子,都是我喜歡的,對我胃口,與其被扔掉,還不如我來幫你吃掉,資源最佳化配置,不要浪費好嗎?!”
“哎,不過我有這麼出名嗎?我的名號已經衝出法學院走向全校了?哈哈哈哈還有點不好意思呢。哎,你這餅乾真的挺好吃的,你自己吃過沒?來,我還沒吃完,給你留一塊呢,吃吃吧。”
鄭燕林雖然深得法學院的精髓,善於狡辯,但有時候總是傻兮兮的。
之後她把那零食也遞給我,然後我倆一起坐在自習室裡吃了一宿的巧克力餅乾,而因為同樣追求江一原而不得,我倆從階級情敵,惺惺相惜,反而成為了一對欺男霸女的好朋友。
如今不僅是我,鄭燕林回憶起這一段來也頗為感慨:“陶陶你真的是挺讓我敬佩的,像我這種追人也是三分鐘熱度,不像你,江一原從來不回應你,你還能堅持不懈這麼久。我綜合分析了一下優劣勢,就覺得你這樣的勁敵我拼不過,所以放手江一原了,畢竟後來金融學院新進了個小學弟也不錯啊。”
鄭燕林喜歡帥哥,也不懼怕追求帥哥,然而她對帥哥是一種博愛,因此她時常這三個月愛誰愛得死去活來,隔那麼一陣,審美趣味發生變化,便朝著新的目標招蜂引蝶去了。
真愛。
這是鄭燕林一直用以形容我對江一原感情的詞。
我瘋狂並且艱苦卓絕地追求江一原的事,除了受到非議外,實際也受到不少人的支援。
真愛。
他們也是這樣形容我的心意的。
“陶芊對江一原的堅持讓我重新相信了愛情。即便江一原不接受陶芊,毋庸置疑,她對他也絕對是真愛。”
他們都是這樣說的。久而久之,有時候連我自己也要飄飄然地覺得,我是真的就這麼愛著江一原的了。
作者有話要說: 繼續再吆喝下,想要每天提前看到的更新的朋友們可以加我的微信公眾號:紅棗jujube,然後那邊回覆留言什麼的比較方便,因為可以直接手機回覆呢~~~請火熱的用評論淹沒我把~
☆、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