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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遠遠是祿德縣裡最大的官,一輩子作威作福當土皇帝,從沒想過就因為吃了頓飯,把自己吃得要掉腦袋。
沒辦法,他必須的死,但死的主要理由不是因為他庇護了王四郎,而是因為王四郎錢也送了,人也給了,他卻反過來一腳踹開,撇清關係。
這種領導,已經沒了信譽,能把王四郎踹開,也就能把任何人踹開。
於是乎,大家先踹他唄。
他如皮球一般被龐固恩和史出傑踢來踢去幾個來回後,最終嚇癱了。
但他嘴上還一個勁地重複:“你們不能殺我。我是一縣之丞。我是朝廷命官…”
大世子妃沒有理他。只是又提醒專差史出傑道:“史將軍!你是持有狴犴令牌的人。殺王遠遠,是令牌賦予你的權利。”
“這,”史出傑聽了大世子妃的話,依舊沒有動。
確實,朝廷的狴犴令牌可以讓他擁有殺一切五品以下官員的權力。
但問題是,有這個權利和用這個權利,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史出傑是聰明人,所以更知道一個縣丞的分量。
雖然他只是一個七品的官。但卻是一縣之丞,是極端有實權和人脈的。
所以縣丞號七品俸官之首。
如此實權的官員,能當上。自然有人脈和背景。如果擅自殺了,怕是會引起許多的麻煩。
史出傑因為這些顧忌,不免猶豫不定。
但卻在這關節上,龐固恩突然前進一步,來到了史出傑的耳邊。
他對史出傑說了一句話。
一句堪稱刀子一般的話。
也就是這一句原本連雞毛都吹不起的話,卻直接送王遠遠上了西天。
他對史出傑言道:“史將軍!你的金香兒,當年也是在這一片海缸裡受的‘殺威’呀!”
香兒!
聽了這個讓史出傑魂牽夢繞的名字,他眼圈立刻就紅了。
在之後,史出傑取出了朝廷的銀狴犴牌。
龐固恩則遞上腰間的佩劍。
在之後,愛屋及烏也恨屋及烏的史出傑手起刀落。同時埋怨王遠遠道:“若非你昏聵不查。我的香兒乃至於此!”
嘩啦!
血濺當場,王遠遠人頭落地。
堂堂一縣之丞,朝廷在地方的一把手,因為一句話,掉了腦袋。
事情急轉直下,讓所有官兵、差役、僧官都大驚失色。
唯獨龐固恩和大世子妃無恙。
龐固恩不驚,是因為這就是他想要的結果。
王遠遠是王四郎的保護傘,殺了狗不殺主人,那是自討沒趣。
利用史出傑的威信殺了王遠遠,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自己的危險和干係。
畢竟,慶王府的子弟是被皇上盯著的。金香兒提醒過他,不能太冒尖。否則容易招惹殺身。
所以,這殺人的勾當,自然史出傑幹最好。龐固恩遞刀子就夠了。
大世子妃不驚,則是因為龐固恩在史出傑捅人的那一瞬間,猛然站立在了她的身前。
他用他那寬闊的胸背做牆,擋住了那殺戮的場面和噴濺的血腥。
事後,龐固恩側目扭頭,竟然咬牙對嫂嫂解釋道:“世子妃您金枝玉葉,這樣的場面,少看得好。”
望著龐固恩,大世子妃震驚!
此時的龐固恩,面頰沾血,額頭掛腥,回眸一顧。
那原本平凡的臉,在燈光和血色的映襯下,真好似地獄裡殺出來的修羅。
就彷彿,那王遠遠是他殺的一般。
不!分明就是他殺的!
在場之人,只有大世子妃清楚一切事情的真相。
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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