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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伸手摘了眼鏡,漂亮的眼眸裡再也壓不住的怒火掀起來。
——
“商彥,你他媽是不是瘋了!”
敢這樣吼商彥的年輕女人,除了他姐姐商嫻,自然不必做旁人想。
商彥卻難得沒有了平日與商嫻針鋒相對的模樣。
他頹懶地垂了眼,似笑非笑地一瞥商嫻的打扮,口吻帶上些微嘲弄——
“你那壓箱底的律師證,終於派上用場了?”
“——!”
商嫻氣得一拍桌面。
隨即她又有所顧忌地瞥了一眼審訊室角落裡的監控攝像頭。
再轉回來,商嫻勉強壓下了神情上的劇烈變動,但語氣聲音仍舊冷得如鐵石,如寒冰。
“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
“……”商彥嘴角微勾,眼神淡淡的透著冷,抱臂倚回去,“看守所。”
“那你知不知道,這裡關著的都是什麼人?關在這裡的人甚至連親屬探視權利都沒有!”
“如果你是過來給我普及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的,那大可不必。”
商彥戴著手銬的雙手懶洋洋地往桌上一搭。
“行政拘留進拘留所,刑事拘留進看守所。看守所內禁止任何親屬探望。……還有什麼?”
商彥停了一下,隨即恍然。
“哦。《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
他抬頭。
嘴角勾著,眼眸裡卻沒有情緒。
“你好,律師小姐。”
“……”
商嫻的表情,在商彥的話間,一點點冷凝下來。
她慢慢扣緊指尖,輕眯起眼。
“你早就提前查過了?”
商彥笑意一薄,沒有說話。
權作預設。
商嫻倒抽了口涼氣。
有那麼幾秒的時間裡,她都不可置信地盯著面前的她的弟弟——她甚至懷疑,是不是有人把面前的商彥換了個芯,只留下一副和她弟弟完全相似的殼子了。
“那你知道,你接下來很可能面臨的是什麼嗎?”
“按照爸的脾性,應該會鐵面無私地等著我這個不肖子被依法制裁吧?”商彥平靜地說,像是在討論旁的無關人。“之後無非就是審訊、移交檢察院、提起訴訟、法院宣判。”
商嫻捏得手裡鋼筆咔嚓一聲呻吟。
“那你會有什麼樣的量刑,你也知道?”
“……”
商彥嘴角拉平。
眼睫一停,垂壓下去。
“《刑法》第四章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語氣不波不瀾地說完,商彥抬眼。
眸裡漆黑深邃。
“我想,如果我之前下手的估量沒有失誤,我90%的可能性適用前款量刑,10%的可能性適用後款前者?”
“……”
商嫻的嘴唇抖了抖,半天一個字都沒說上來。
她瞳仁微慄地看著商彥。
再開口時聲線發抖。
“商彥,你是不是真的瘋了?——我以為你只是一時衝動,現在、你告訴我——這算什麼,啊?你明知道後果,卻在拿自己的前途跟我們開玩笑嗎!?”
商嫻越說越怒,幾乎要把審訊桌掀起來。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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