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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案子已經進展到一半,就跟打仗打到一半了,卻臨時要換主帥一樣,肯定是於案件不利的。所以還請通判大人儘快折返穂州吧,等案子結了,下官再當面向您賠罪。”

通判雖因向來與莫府臺走得近,知道一些事,卻只是皮毛,最核心的根本不知道,不然早就獨善其身,說什麼也不會走這一趟了。

見沈恆仗著穂州與博羅相距甚遠,接連兩次拒絕移交案件便罷了,如今自己都站到他面前了,自己品秩也比他高了足足三級,竟還是如此的桀驁不馴,臉色便難看了起來。

想當年他剛入官場時,上峰的話那就是金科玉律,從來一句都不敢違背的,這才多少年頭呢,世道就變了,初入官場、連腳跟都還沒真正站穩的小年輕就敢如此的目中無人了?

怪道都說“初生牛犢不怕虎”呢,等回頭撞他個頭破血流,就知道厲害了!

不過通判也沒有仗著官大、品秩高,就與沈恆硬來。

一來他也已經知道沈恆不是沒有靠山的人了,恰恰他在京城都是有說得上話兒的靠山的,本人又是皇上親點的探花,真正的天子門生,萬事留一線,日後才好相見。

二來,沈恆一個小小的縣令,就敢如此與上峰公然作對,必定是真得了理,且還是大理,才敢如此不饒人;且他覷著府臺大人這些日子以來的心情和行事章法,也顯然不是什麼小問題,因而頗有些做賊心虛的意味,——他可不想回頭莫名其妙就被捲了進去,貶官降職還罷了,若是連身家性命都一併給賠上了,豈非太冤了?

所以通判走這一趟也並非就是不願獨善其身了,實在是莫府臺到底是他的上峰,他不敢與之對著來,那便走個過場唄,都是在宦海沉浮的人,誰還能沒有幾分自己的生存智慧了?

橫豎是沈恆死活不肯從命的,府臺大人要怪、要恨,也該是先恨沈恆,他至多也不過就落一個“辦事不力”的罪名而已。

於是在與沈恆又交涉了幾個回合後,見沈恆都是毫不相讓,毫不畏懼;而他自己雖也帶了不少人,卻“強龍難壓地頭蛇”,真來硬的,只怕也未必是對手……通判遂一怒之下,拂袖而去了。

沈恆確定通判是真出了博羅城,踏上了回穂州的路,方擦著額頭的汗,暫時鬆了一口氣。

看來通判應當是沒有涉事其中的,但肯定整個穂州的官場都已多少瞧出幾分問題來了,所以通判才會來得洶洶,卻去得匆匆……也是,這麼大的事,莫府臺哪敢輕易是個人就告訴的?走漏了風聲可就完了,且多個人,自己豈不是就要少分一杯羹呢?

虧得莫府臺是派的通判來,這一來一回的,至少又為他爭取到了大半個月的時間。

不過諒莫府臺也不敢親自前來,不然就真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告訴全穂州的人,他有問題,且是大問題了,看來這離得遠雖壞處多多,卻也不是全無好處的。

季善聽得通判離開了,也替沈恒大大鬆了一口氣。

他這些日子實在承受了太多的壓力了,要是換個人,沒準兒瞧得是通判親自蒞臨,便再撐不住了,他卻還是生生給撐住了,實在是好樣兒的!

只是時間怎麼就過得這麼慢啊,每過一天,都跟過一年那麼漫長似的,到底欽差什麼時候才能到?就不能等她明天一睜開眼,就已經是十天半個月後,欽差也已經到了嗎?

在季善的度日如年中,時令到底還是進了十一月,博羅一年當中不冷不熱,最好最舒服的時節。

(寫在題外的一些話,因為這段話太長了,題外話裝不下,放在公眾章節裡又怕大家可能不會點開看,所以只能放這裡了,一共七百字,後面我會補給大家的:

這段時間——確切的說,應該是今年以來,狀態心態一直都很不好,因為發生了很多事,也承受了來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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