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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是誰,正是那個之前拿著家統貨靈芝來回春堂訛詐索賠的小混混!
當時紀時揍了他,紀總還湊上去看過,只要聯想一下紀時將他送進派出所這件事,魏繁星就很容易知道紀總發生了什麼。
「站住!」她連忙喝了一聲,加快腳步向那邊衝過去,「把我們家貓放下!」
聽見呵斥聲,是個女的,花臂男乾脆停了下來,轉頭眼看著魏繁星已經跑到了自己面前,他擺出一副流裡流氣的嘴臉,「喲原來是你啊,小美女,怎麼著,這是要投懷送抱?別著急啊……」
「把貓還給我!」魏繁星大聲地打斷他,一臉嚴肅地警告道,「不然我就報警了,你這可是盜竊,是要判三年以上的!」
生怕對方聽不懂自己的話,她又補充道:「你偷的這隻貓,可是兩萬多買來的!」
兩萬多這個金額,已經屬於數額巨大,按法律規定,是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方卻似乎根本不在乎,獰笑一聲,恨聲道:「那又怎麼樣,老子就是要膈應你們!誰叫你們害得老子變成今天這樣!」
他說得語焉不詳,魏繁星根本不知道他「今天這樣」到底是哪樣,但不難想像,應該是上次紀時將他送進派出所後,雖然他被保釋了出來,但在幫派裡日子可能過得不好,於是才會說要膈應他們。
想通這節,魏繁星義憤填膺地道:「那都是你咎由自取,要不是你起了貪念,非得來訛我們,會變成現在這樣嗎?!」
她想講道理,可人家小混混才不會跟她講道理,聞言花臂男立刻瞪起眼露出猙獰的兇相,甚至反手從腰後面掏出一把匕首來,威脅道:「識相的趕緊滾,不然不要怪我對你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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