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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大濤想,是他的錯。

是他把母親想得太美好了。

那,他還是再用小玉教的一招吧,從此,也絕了期待親情的想法。

茹大濤傷感地閉了閉眼,對著地下的李餘糧說道:“別鬧了,娘,你起來,別為難書記,好,我養你。”

李餘糧稍微愣了愣,旋即從地上爬了起來:“這就對了,你本來就該養我。”

茹大濤:“對,我本來就該養你,但是,茹大江的錢,本來就該還我。既然這樣,我用茹大江的錢,抵銷我該養你的錢,我們讓書記給我們作證,簽下字據。你要就要,不要,這以後也不要找我,我現在開始要給兩個女兒治病,我是一分錢都不會給你的。你聽清楚了嗎?”

“……這……”

李餘糧有點呆。

一點沒想到還能這樣。

這是對的嗎?

李餘糧還在一個勁想這件事對自己有沒有利呢,茹大濤已經和茹大江說話了:“要麼還錢,要麼我們簽下字據,你跟我借的錢,就是我以後給娘養老的錢,從此咱們兩清。”

只要不還錢就好。

茹大江腦子不咋好用,他當即就是“好好好”,還連忙攛掇李餘糧:“娘,一句話的事,這樣,以後我們就不用還錢了。”

李餘糧總覺得哪裡不對,但是她一時半會兒又想不出來哪裡不對。

眼看著歸莊點了頭,周圍的人都在點頭,眼前又能讓兒子不再鬧還錢的事,她便也跟著點了頭。

事情就這麼決定了。

茹大江搬了一張桌子出來,歸莊就在大門口,和茹大濤寫下字據。

字據的條款基本如下:

茹大濤作為長子,一個月要出奉養母親的錢十元,但因為茹大江欠茹大濤九百三十五元,現在這筆款項用作每月奉養的錢,可抵銷七年八個月。

茹大江本來也應該每個月出十元,但鑑於現在與母親同住,就以照顧母親之責代替十元。但是七年八個月裡頭,母親有任何身體不適,不得要求茹大濤再花錢或者照料。

歸莊當證人,借條都給收著,過七年八個月再撕毀。

歸莊把寫好的字據拿給茹大江看:“自己看看,對不對,對就籤個字按個手印,這事就結了,以後不要再鬧了,沒得給咱們大隊丟人!”

茹大江拿著紙看來看去,非但沒看出啥不妥來,心裡還暗暗地高興。

呵呵,他現在吃老孃煮的飯,住老孃從哥哥那兒薅到錢蓋的房子,竟然還能折算一個月十塊呢,最重要的是,以後大哥都不能再跟他要回那些錢了,真好。

茹大江有些得意地問李餘糧:“娘,那,就這麼滴?”

李餘糧微微皺眉。

她還是覺得有點不舒服。

可是哪裡不舒服,她又說不出來。

周圍的老孃們鄉鄰們議論著,有的說,“有個城裡的兒子真好,還能一個月出十塊,我生了七個兒子,也沒見哪個兒子給我一分錢”,有的說,“十塊錢呢,老天爺,我要是一個月有十塊,我能天天吃肉了”當然,也有的在說,“跟兒子算錢,不好吧?兒子也是要過日子的,城裡樣樣要錢,現在孩子還病了,這多不容易啊”,等等等等。

不管是哪種說法,都是羨慕嫉妒。

李餘糧就抬起下巴,跟茹大江重重點了頭:“就這麼滴!”

茹大江滿心歡喜地簽了字,按了手印。

歸莊把紙遞給茹大濤:“你也簽字吧。”

茹大濤深吸一口氣,看向李餘糧:

“娘,不管你承不承認,今天這字,可以說是你逼著我籤的,我現在這麼困難,大女兒沒了工作,小女兒也病著,你非但不讓大江還我錢,你還非要我養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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