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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差錯,她得帶著肖桂花和孫思海把整個出貨流程理順,以後就會快捷很多。
她時常在兩個工廠之間來去,就是這幾天,總是能在路邊看見幾個小流氓。
這些個小青年,大多留著長頭髮,穿著汗背心,站或蹲在馬路牙子上抽菸,當她走過的時候,他們目光粘膩地追隨著她,讓人不適。
偶爾,也見過上次在巷子裡跟著她的乾瘦青年站在附近一回,目光沉鬱地看著她,當她瞪他的時候,他會轉開眼。
但這些人也只是這樣,遠遠的站著看看,並沒有別的出格表現。
茹玥總不好為了這麼個事情,讓肖軍那麼個大忙人來處理,那也太浪費公共資源了。
後來,她自己想了個辦法。
她把冷飲部特製的,下面可以擺攤的那種大傘帶著走。
就是後世人家放在沙灘的那種傘。
大!
很大!
既遮陽,也擋掉好多目光。
“叫你們看,能看見我腳都算我輸!”茹玥暗自發著狠。
這麼一來,那幾個小流氓漸漸少。
但是有一次,有個人在她走過的時候大笑,笑得茹玥還以為是不是她的傘出了什麼問題。
她把傘撐直了檢查檢查,挺好的,但是街邊那個男人還在笑,笑得拍牆跺腳都停不下來。
男人看見她停下來,還咧大嘴揮手打招呼:“哎,小老闆娘,這傘可以啊,能給我遮個陽嗎?哈哈哈,你怎麼想出來的,有意思,哎,你挺有意思!”
這人笑倒是在大笑,但是他左臉頰上有條刀疤,笑著都有點恐怖。
茹玥知道他,是開縣城唯一一家歌舞廳的,鄭金龍,一級大混混,好像還是榮華飯店老闆娘的兄弟。
茹玥皺眉,沒理他,重新斜撐了傘把自己遮住,走了。
她記得,上輩子她四十多歲,小有成就的時候,回到縣城,知道這個鄭金龍已經開了四五家大娛樂中心了,是個很會經營的人。
這種人能久混黑道不死,估計也是有本事的,能不招惹還是不招惹的好。
鄭金龍倒也沒再打擾,聽他聲音,是大笑著離開了。
一轉眼,七月過去了,茹玥得去鄉下訂購紅薯,不然下半年的原材料就沒有了。
一早,茹玥臨出門的時候就和茹大濤說:“爸,我今天要去鄉下村裡談收購紅薯的事情,要一家一家簽收購合同的,估計回來會晚一點,你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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