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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座白銀秘寶,名叫鐮血貓刃。”魔笛溫潤的聲音如同春風般吹進大家的心間:“天貓座秘寶之中,最多的便是瞳類和爪類。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鐮血貓刃在當時很有名。白銀級的十大貓爪,這把排名第七,是一件寶器哦。”

鐮血貓刃就像一個貓掌形的手套,露出爪刃。爪刃內卷,刃口帶著一抹鐮刀形的血痕。

“這麼厲害!”唐天兩眼放光,他嘗試著把鐮血貓刃穿戴在手上,沒想到極為合手。嘗試著揮動兩下,爪刃劃過空氣,劃出森然銀痕。

雖然戴在手上,但是一點都不影響手掌的活動。唐天握拳,竟然也沒有一點障礙,果然好東西!

看來自己得開始學習火鐮鬼爪,唐天躍躍欲試。

兵饒有興趣:“居然還是寶器,嘖嘖,小子你賺大了。鐮血貓刃和火鐮鬼爪,一聽名字就是絕配啊!”

凌旭一看是貓爪,頓時興致缺缺。

其他人也輪流試戴了一番,其他人都不感興趣,只有小姑娘很喜歡,但是被唐天直接無視,據為己有。

不過小姑娘很快把興趣轉移到魔笛身上,膩在魔笛身邊,纏著問東問西,魔笛一點也不嫌煩,耐心而溫和,直把一旁的青鸞看得滿臉花痴。

唐天心滿意足,收穫一件白銀寶器,還得到一位天路級的魂將,雖然魔笛的實力受損嚴重,但是依然強悍無比。魔笛自始至終都是以考驗為主,若是真正的戰鬥,唐天很懷疑自己能夠堅持多久。

果然不愧是天路級武者,哪怕實力不全,出手依然不凡。

忽然想到齊亞的事,唐天不由問魔笛:“笛大叔,這裡面還有一個人,您知道嗎?”

笛大叔……

正在和小姑娘一臉笑容的魔笛身體頓時僵住,過了片刻,一臉僵硬地轉過臉:“其實我並不是很老。你叫我笛就好了。”

“你說的那個人,我知道。”

魔笛的話頓時吸引大家。

“好幾年前他就來了。”魔笛露出回憶之色:“他不知道從哪裡弄到王永當年的信物,在這裡面可以來去自如。不過,他的目的,應該是那把劍。”

“那把劍?”所有人立即瞪大眼睛,像一群好奇寶寶,異口同聲地問。

“嗯,王永是一個天才,不過他的命卻不是太好。”魔笛露出回憶之色:“三十歲的時候喪妻,性格大變,開始發奮,四十歲練成【王斬劍】。在外面闖蕩了大概十年,回到不周山。他性格孤僻怪異,別人都不喜歡,再加上思念他的亡妻,日日沉浸在悲傷孤寂之中。在他臨死前的半個月,他每天夢到亡妻,創出了這一招,取名為【王不相思斬】!”

魔笛喟嘆:“他終是性格太怪,明明悟於相思,卻取名【王不相思斬】。他是個天才,花了十年在這裡練了成王斬劍。大師級的斬劍,而這一招【王不相思斬】,更是強悍無比,超過他之前所有的斬劍。他悟成的時候,我就在一旁。那一斬,真是無法形容……”

說起【王不相思斬】,魔笛臉上不可遏制地流露出震撼之色。

大家無不動容,心生嚮往。能夠讓天路級強者,流露出這樣神色的,該是多麼驚豔的一斬啊!

魔笛拉回思緒,神情也恢復平靜:“他悟出的【王不相思斬】沒過幾天,就去世了。他沒有選擇成為魂將,而是選擇了死亡,他死的時候很平靜,甚至有些喜悅。”

“他的劍也是寶器嗎?”小姑娘好奇地問,她有些奇怪,魔笛說了這麼久,居然沒有說到劍上面。

“不是,王永的劍,是當時的天燕座秘寶,白銀級,叫【天燕悲歌】,但不是秘寶。王永的斬劍,獨闢蹊蹺,一般的寶劍不適合他。這把天燕悲歌雖然不是寶器,但是卻非常適合他的斬劍。不過那名外來者看上的,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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