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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辦一天的事情,否則沒人白養你的!你看哈,我孃親在後廚忙,對吧?月江姑娘已經換上新衣服,馬上要去舞臺上試煉演唱了!還有長樂姐姐和武詡二人,都在佈置舞臺!我這個掌櫃的更忙呢,忙死我了最近,一下子都沒停,好多事情,都要我親力親為,還要親手教導手下幹活呢,我更累好不好?你寫寫字還怎麼了?”

“但,朕的名字不能亂寫,你懂嗎風兒?”

李世民擔心的是,自己名字釋出出去,會丟人,會讓人們看不起自己這個皇帝啊。

然而李承風卻道:“不會啊,這樣更加親民,會讓百姓更加喜歡你,愛戴你啊!父皇你想想,你和群眾靠近一分,群眾就會更加愛戴你的。以後人們聊天都會說,李世民是個好皇帝,很和善,親民,廣為後世流傳呢!”

李承風又在忽悠李世民。

還別說,這一忽悠,李世民還的確就當真了。

因為李世民,就是一個要面子的皇帝啊。

能為後世,廣為流傳?

光是這句話,李世民今天寫斷手了,也要幹。

而且,芳華樓內還有許多美女呢,這不好嗎?

正好自己最近也沒事幹,不如就當練筆,練練字就好了!

李世民想罷,微微點頭,道:“也好,那朕就開始寫咯,這種水彩筆怎麼用啊?”

李承風道:“很簡單,把筆芯按出來就可以寫字了,如果沒墨水了,父皇你和我說一下哈,我給你再拿幾支水彩筆來!”

“哦?這玩意也能寫字?感覺不錯啊!”

“那就送給你了父皇!”

李承風表示十分大方。

不就是一隻水彩筆嗎?很便宜的。

李世民也很喜歡,畢竟是第一次見,第一次用啊。

而且,大唐僅此一隻呢。

嘗試了一番之後,李世民便能快速的寫出自己的名字。

多練習幾次之後,李世民便在卡片上簽名,寫下了自己的大名。

這種筆芯,寫出來的字,那是相當的鋒利和霸氣啊。

雖然字型略小,但顯得格外的有筆鋒,十分霸氣。

李世民還蠻喜歡這隻水彩筆的。

李承風能送給自己,也算是一份不錯的禮物呢。

“嗯,不錯,就當做是練筆吧!”

說完,李世民還真就開始練筆,寫起了自己的名字。

而且他打算,拿這支水彩筆回去,和杜如晦討論一下書法。

敢問杜如晦,能寫出如此鋒利的字跡嗎?

哈哈,不可能。

用毛筆根本寫不出來這種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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