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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抗。陳振看到張冬梅進屋後,就從床上下來。
張冬梅問梁芳:「是你自己願意的,還是被強迫的?」
梁芳一邊哭一邊回答「被強迫的。」
張冬梅氣憤當頭,和陳振扭打在一起。
梁芳是現場的唯一目擊者,陳振先拿出菜刀,宿舍本身就帶有可以煮飯的地方。
因為張冬梅個子矮小,又是一個女的,打不過陳振。撿起醬油瓶子砸陳振。陳振隨手操起一把菜刀,朝張冬梅身上揮。
張冬梅拿醬油瓶子砸中陳振的頭部,刀從陳振手中掉到地上,張冬梅撿起刀,朝陳振身上砍。「
xx中院的判決書稱,案發當晚12時許,住在四樓的員工董某被三樓的吵架聲吵醒,聽到樓下張冬梅喊著「太欺負人了」的話,後聽到陳振呼喊救命,聽到三樓有人從樓梯往下跑的聲音。員工史某也作證稱隱約聽到陳振喊「你饒了我吧。」
陳振後來被砍倒在地上不能動,脖子上被砍了一個很大的口子,地上有一攤血,因為梁芳和張冬梅不確定陳振是否已經死了,她們很害怕,就逃走了。
判決書顯示,據法醫鑑定,陳振遭銳器多次砍擊,頭部、頸部、上肢等部位有三十餘刀痕,致使右頸總動脈、頸內靜脈斷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張冬梅回憶,她和梁芳逃走時,慌亂中沒有帶任何東西,身上僅有兩百多塊錢。
借著微弱的月光,她們逃到了郊外山裡。張冬梅並不瞭解確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她只記得,逃亡的日子,就是從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靠給人種蔬菜打工討口飯吃。
大多數時候,她們住在用塑膠布臨時搭的棚子裡,一個月下一次山,買生活必需品。聽到警車響,就以為是來抓她們的。
張冬梅說,逃亡中,她常常想家中的兩個女兒。她離家時,大女兒5歲,二女3歲。
生活的困頓對張冬梅和梁芳來說還不是最苦的,想家和壓力才是最苦的。
有時候她們會想,還不如被抓住了,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結束了。
有一天,梁芳說,「我們不能這樣下去了,我們去投案自首。」
三年逃亡生活結束了。
梁芳和張冬梅突然返家,像乞丐一樣出現在村裡面。
留在家裡的兩個女兒已經不記得母親的樣子,躲在父親身後。
張冬梅丈夫找了張冬梅三年。三年前,xx市來的警察找到他家,告訴他,張冬梅殺人潛逃了。張冬梅丈夫說,他不相信他老婆會殺人。
他去找過張冬梅幾次,並託外出打工的老鄉打聽張冬梅的下落,均沒有線索。
村裡人聽到張冬梅殺人的訊息,都很吃驚,在他們眼裡,張冬梅老實木訥。
張冬梅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張冬梅老公和她談了一通宵。張冬梅老公勸她投案自首,張冬梅說,那時候看到自己的好友,好妹妹被xx,頓時失去理智,用刀砍了對方,只是下意識的動作,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刀,也沒想到會砍死陳振。逃亡這些年,日子過得很不踏實,也照顧不到孩子,為了孩子能有穩定生活,她願意自首。
回家第二天,張冬梅和梁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逃亡的日子把她們兩人折磨得筋疲力盡,看起來已經人不像人。
當年夏天,張冬梅被xx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由於沒有錢請律師,xx市中院為張冬梅丈夫指定了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xxx為辯護律師。開庭前,法官和律師找張冬梅丈夫談過話,問家裡是否能拿出錢來,如果給被害人家屬賠償十萬,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可以儘量判刑判得輕一點。
張冬梅丈夫這些年為了找張冬梅,弄到家無分文,整個親戚朋友都借了也湊不齊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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