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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情況一如安奕鳴所料。
朱法官窮追猛打、全力圍堵,試圖從旁入手尋找可以確認歡歡身份的證據,而安奕鳴則採取“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的“三不”原則騰挪閃躲,一一應付了過去。這一庭審策略惹得朱法官和書記員頻頻看他。都說第一流的律師打的是訴訟時效,第二流的律師打的是證據,第三流的律師打的是法理。然而在法官眼裡,這三類律師都應該是一流律師,安奕鳴今天這等表現才是末流律師——拒不承認板上釘釘的事實,無端拉低庭審效率,加大法官的工作量。如果說法官眼中最不喜歡的律師行為可以排出個“十大”來,這一行為絕對可以列為前三甲。
其實這不是安奕鳴第一次參加朱法官主持的庭審,應該說對彼此的印象都不錯。安奕鳴對這位年近半百依然活躍在審判第一線的老法官非常敬重,朱法官對安奕鳴這個思路敏捷認真負責的法律界後輩也很看好。以朱法官對安奕鳴的瞭解,他會做好充分的庭前準備來應對複雜多變的庭審,這麼漏洞百出的準備,實在不像是他的風格。無怪,法官和書記員都不認識一般的眼神看著安奕鳴。
似乎是安奕鳴為了楊樂然堵上了自己的職業名聲,但事實上他的對策很明確,也很老道,法官的這些問題他之所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明白”,不是因為他沒向委託人詢問,更不是委託人不說,而是委託人真的不知道,太多的事情隨著楊正清的過世,已經無從查起了。即便如此,這也不能說是安奕鳴不配合法院工作,法官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實,律師的目的是保護當事人權益,這是有根本區別的。
這藉口很正當,即便朱法官認為安奕鳴是存著些小心思的,也不得不說這小子是有些鬼點子的,甚至有些理解,畢竟男人在外面做的很多事,家人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賈青青似乎有了些覺悟,一直斜著眼睛看安奕鳴,目光中似乎有毒,不過安奕鳴百毒不侵、悠然自得。倒是賈青青的律師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賈青青和安奕鳴之間的電閃雷鳴,庭審結束後還把安奕鳴攔在了走廊裡,試圖用人情道德來說服安奕鳴。說辭自然是些諸如大人之間的恩怨不要遷怒於孩子、賈青青再有什麼不是也不能否認歡歡是楊正清兒子的事實之類之類。
如果說誰能站在道德制高點去指責對方,那麼這個人只能是嶽曉華,賈青青搶人丈夫、破壞他人家庭事實已經落地,小三身份也就坐實,天然就比嶽曉華矮三分,她哪兒來的勇氣要求嶽曉華高抬貴手?更遑論嶽曉華一天之內同時失去了丈夫的身與心,精神遭受重創,她有充分得不能再充分的理由去責問、訓斥,乃至於控訴。這世間有千萬個讓嶽曉華應當承認歡歡身份的理由,也就有千萬個不應當承認的理由。
安奕鳴忍著一肚子呵呵噠,看賈青青的律師打完道德綁架全套動作後,才說:“我有四個委託人,他們並沒有給我認可歡歡身份的授權。”
這已經算是明確的不能再明確的拒絕了,但是賈青青的律師明顯是有些慌不擇路了,裝作聽不懂,追了句“您可以說服他們啊”。說完之後,他似乎也有些後悔,面色潮紅,懊惱地跺了跺腳。
就算歡歡的身份是客觀事實,安奕鳴作為律師也沒有權利代表當事人認可,更何況這是決定整起案件走向的關鍵事實,莫說當事人沒有這方面的授權,就算是有,他站在律師的立場上也會勸說當事人作出否認的陳述。這不是律師違背良心,而是尊重職業道德。
賈青青的律師見安奕鳴皺起了眉頭,以為看得到了希望,亮出了己方條件,“返還房產的案子我們可以不上訴。”
居然有臉拿這件事談條件?這算盤打得還真 精啊!返還所有物的案子在前一個周的週五宣判了,之所以這麼快下判,不得不感謝那位承辦法官是位急性子。原本楊家這一連串案件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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