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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審理狀態中,楊正清去世後,特別程式案件終結,第一個線頭就落在返還所有物案件上了。或許是眾法官目光過於灼灼,這位法官索性來了個快刀斬亂麻,以“沒有證據證明贈予,且即便屬於贈予也可撤銷,因為夫妻一方不能單獨處置夫妻共同財產且房屋尚未過戶”等理由,判決嶽曉華勝訴。
判決結果一經宣讀,賈青青就瘋了,當庭表示肯定會上訴。安奕鳴看著她和她母親在法庭上張牙舞爪,心說:失去的不單是這兩套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房產,還有對房屋買受人,也就是程悅,與房屋等值的賠償。換言之,原來是免費獲得、有償賣出,如今是返還所有人、賠償買受人,前者是一倍收益,後者是一倍賠償,看起來是正負歸零的關係,實際上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賠本買賣。
不過,安奕鳴認為程悅與賈青青之間應該有某種交易。據他了解這套房產賣出後仍由賈青青的母親控制,賈母做下這筆可能是虛假的買賣,一方面是想要透過這種方式把房產過戶到信任者的名下,另一方面也是要逼迫楊正清給更多的生活費,都要賣房養娃了,你這個當爹的不應該有所表示嗎?這不是毫無依據的揣測,林楓查到程悅是賈青青表姐,與賈家關係密切,而且嶽曉華起訴後,程悅沒有任何動作。一套學區房,換做任何一個無辜的買受者,都會立刻申請參加訴訟,或者在獲知嶽曉華勝訴後立刻起訴賈青青索要賠償。可程悅都沒有,所以必有不尋常之處。
反常背後必有貓膩!
賈青青的律師,看起來也過了四十了,應該是位久經沙場的老兵,期待對方手下留情是不是太過於幼稚了?不過好歹都是同行,總要給彼此留個臉面,安奕鳴說:“我不認為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
“安律師你應該這麼想,不上訴就減少了訴累,繼承案馬上就可以進入實質階段,對你我都有好處的呀,否則這一批案子不知道要打到猴年馬月。”或許賈青青的律師不是幼稚,而是認為安奕鳴幼稚,才會說出這樣的話。
從法律層面講,返還所有物的案件勝訴後,兩套房產就成為楊正清的遺產,當然其中的一半是嶽曉華的,即便歡歡能順利成為繼承人,也只有剩下一半中的五分之一的所有權。從表面上看不上訴代表著歡歡放棄了兩套價值幾百萬的房產,但事實上是他的母親,也就是賈青青在律師的指導下,拿一個大機率會敗訴案件的上訴權換取歡歡繼承人的身份。這是博弈。賈青青試圖用全部房產價值做餌引誘安奕鳴作出錯誤判斷,安奕鳴卻明白這餌往大了說也不過是十分之一,何況賈青青想掉走的是楊正清所有遺產的十分之一,這可不止兩套房產的價值!
看穿了對方律師的意圖,就不由安奕鳴手下留情了,他冷笑出聲,說:“如果你認為二審有可能改判,大可上訴,我願奉陪到底。另外,我們不著急!”
“安律師,我們可以再談……”賈青青的律師試圖把戰爭拉回到談判桌上,和賈青青談代理合同的時候,她就說了,如今她沒有收入來源,案子不但要辦得好,還要辦得快,必要的時候可以讓利以換取時間。
明顯的是,賈青青已經被安奕鳴“臨陣倒戈”惹惱了,完全忘記庭前與律師商量的對策,暴跳,吼道:“安奕鳴,你這個大騙子!我要到司法局告你!”
賈青青還知道司法局是律師們的頂頭上司,真是令人心生安慰呀,她還算沒有愚蠢到底。
安奕鳴甩出一句“那是你的權利”後,轉身要走。
賈青青在庭審時就覺得不對勁了。本來她看到安奕鳴一個人出庭,還心生竊喜,想著這下子法庭可不就是她的天下嗎?誰曾想安奕鳴來了個一問三不知,對所有的關鍵問題都避而不答。再回頭去想想兩個人的幾次見面,大部分時間裡都是自己在說、安奕鳴在聽,自己把老底漏了個徹底,卻看不清對方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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