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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封堵,繞行多處後重新駛回臨海路繼續向東,直至駛出東城該片區域。”
安奕鳴鏘鏘有力地陳述自己的證據和觀點,話雖不多,但每一句都直插王軍,聽到最後王軍甚至是癱倒在椅子上,而法官更是卸掉了看熱鬧的表情,一臉肅穆地看著安奕鳴。
“所以,我方證據充分,足以證明是王軍駕車將受害人撞倒。”
被圍剿至此,王軍的律師還能鎮定自若,只是轉頭看了王軍一眼,繼而面對安奕鳴,說:“原告的結論是在間接證據上的主觀臆斷罷了,並不能將這幾份本身就存疑的證據串聯成完整的證據鏈,第一、原告提交的監控都是私人裝置所錄製,不具備客觀性;第二、原告自行所做的現場試驗是單方主觀行為,被告完全可以做出一個到不了的結論來;第三、該區域內在事發前48小時只駛入這兩輛車,不代表該區域內只有這兩輛車,難道不能是類似車輛一直停放?第四、我方一再強調,車與人不具備必然的關聯性,即便法庭認定這輛車就是王軍的車,也不能排除他人盜取、借用等可能。”
簡直是狡辯!安奕鳴不願意和被告律師做口舌之爭,而是說:“民事案件不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懷疑,而是強調因果關係的最大蓋然性,我方作出的所有推論都有現實證據的依託,是最合乎現實邏輯和接近事實真相的結果,請法院依法採信原告的證據。”
被告律師反唇相譏,“原告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是王軍駕駛車輛,如果法庭裁決王軍駕車撞人,簡直是比南京彭宇案更冤的冤案。”
看來被告律師是慌不擇路了,竟說出這麼不計後果的話,誰不知道彭宇案是所有法院人的暗痛,果然法官直直盯著被告律師,眼中似有刀劍,不過這也是轉瞬即逝,法官根本就不再搭理被告,而是問安奕鳴,“原告律師,從西入口到案發地點大約需多長時間你們測試過嗎?”
“沒有。但這條路很平直,夜裡12點車輛又少,按貨車60公里的通常車速來看,大約需要13到14分鐘。”
法官點頭,“傳兩名證人出庭作證。”
大陸法庭,以法官詢問為主,所以之後的1個多小時庭審基本上就是法官的戰場了,丁晟睿和他的老鄰居雖然是第一次到法庭,但也算是鎮定自若,很客觀的描述了監控的來源,被告律師想對證人發難,但這兩人說得都是客觀事實,也應對自如。
“今天庭審到此結束,庭後如有必要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對現場進行勘驗,同時,法庭提請被告王軍注意,你方可以在法律適用上與原告針鋒相對,但對證據的客觀性應謹慎思考、嚴格審查後向法庭說明情況,以免浪費原被告的時間。現在宣佈休庭。”
聽到法官這麼說,武思思和錢毅都是一臉興奮,安奕鳴也鬆了口氣,不過他仍然走到王軍身邊說了句,“案子最多還有一庭就結束了,你還有機會改口,否則諒解書想都不要想!”
“你……”王軍想要說什麼,被自己的律師攔住了,“安律師不要威脅我的當事人,案子誰勝誰敗尚未可知。”
“誰勝誰敗不重要!”錢毅昂然說:“從今往後,我睡得著,你卻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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