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爭分奪秒賺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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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您注意著點,這車門太矮,小心碰頭!”
看著滿臉媚笑的張前進,一邊彎腰拉開車門,一邊把手舉高到車門框,防止自己下車碰頭的樣子,曹志強很是愣了愣。
要不要這麼狗腿?
不過大庭廣眾的,曹志強也不想跟他多說什麼,微微一笑,就低頭下了車。
好吧,自從曹志強決定以紅光出版社的名義,收編李有福跟張前進這夥人之後,這夥人是真的開心,簡直就像是終於找到組織忠心遊子一樣,甚至在中午的飯局上都哭了起來。
甭管是真心還是假意,但曹志強能感覺出來,這些人是真的樂意在自己手下幹活。
當然了,這也跟自己要的不狠有關。
因為自己跟他們說好了,以後李有福就是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主任了,張前進是副主任。
這個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由李有福全權負責,具體運營方面,出版社平時不做過多幹涉。
由於都是跟出版社簽署合同的合同工,不是紅光機械廠的正式工,所以他們這些人的工資待遇,都是合同工的待遇,而且是實習工的待遇。
就是說,從今往後,這些人每個月都能領到最低十五元的工資。
十五元一個月的工資,都是基本工資,算起來,數目真心不多。
但這是每個月都有的固定工資,哪怕沒幹啥活兒,也要按時發。
這就意味著,他們以後就是正八經吃公家飯的人了。
起碼說出去的話,倍兒有面子。
畢竟在這個年月,能在國營單位按月拿工資,是多少人的夢想,更別說是出版社這種文化氣十足的單位了。
不客氣的說,那些無業遊民一旦回家說,自己有正式工作了,還在出版社上班的話,那他們爹媽肯定得樂死。
甚至有這層皮,他們找物件都容易許多。
當然了,只是這層皮,還不至於讓他們開心要死,還得給點實際的。
實際的東西當然有,那就是獎金。
按照曹志強的規劃,出版社的銷售部,以後主要負責出版社除了新華書店跟郵電局等國營批發商之外的銷售任務。
就是說,以後不透過新華書店、郵局、供銷社等國營途徑賣出去的書,都歸銷售部負責。
這裡面,主要就是指那些私人書攤跟私人書商了。
所以,銷售部的工資是小意思,真正的大頭是獎金。
獎金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銷售業績來定。
簡單來說,只要是紅光出版社要銷售的產品,包括圖書、磁帶、雜誌等等,都由銷售部來負責銷售。
產品銷售出去之後,銷售部都能分到這款產品定價的百分之十,也就是定價一成的獎勵。
換言之,產品賣的越火,賣的越多,銷售部分到的獎金就越多。
一成利潤看似很少,其實已經不少了。
最起碼,在紅光出版社的銷售部工作,可以名正言順的賣貨,少了很多麻煩。
更不用說,在銷售部工作,不用自己墊資,可以先賣貨,後給錢,這無形中又省了一大塊兒錢。
綜合算下來,以出版社銷售部職員的身份賣書,比自己單打獨鬥好多了。
尤其是,自己單打獨鬥是做不大的。
李有福過去只是個個體戶,有個體戶的各種限制在裡頭。
可如果是掛靠出版社的銷售部,有了國字號身份,那就不一樣了。
最起碼,李有福今後可以隨便招人,只要他養得起,多少人都可以招。
只要規模大了,以量取勝,可比過去賺多了。
沒錯,銷售部實際上是一個掛靠性質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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