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拼夕夕”燒錢運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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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衛國最終還是說服了他四哥賀紅軍。
不過他並未讓他四哥在商場內部經營電器專賣店。
這其中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他擔任的是商場副經理,是屬於管理層。
如果他再開店,那就等於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對於其他個體戶來說,是不公平的,而且影響也不好。
而第二個原因則是因為,他發現自己四哥有著管理的天賦,反倒是對經營店鋪,能力有所不足。
如此,與其安排他經營店鋪,還不如直接把他安排進商場管理層。
畢竟,在他的理念當中,只要有能力,什麼人都可以當管理者,能者就上,庸者就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那也一樣。
除此之外,其實還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他需要有一個值得信任的人,替他管著財務。
要知道這電器商場,就利潤來說,可不是小錢,沒有一個人管著財務,他擔心會出事。
當然,要想把這個電器專賣商場辦起來,除了有值得信任的人擔任管理者外,還有好些問題必須要得到解決。
首先自然是商場合法性的問題,這點,他找副縣長廖國安已經談過了,手續上肯定是能夠辦下來的。
其次就是經營模式的問題。
之前說了,這專賣商場選擇的是合作社方式,這種模式有點類似於後世的加盟方式。
與大部分商場櫃檯租賃模式不同的是,前者,各櫃檯他都有分紅權,而後者,則只會收取櫃檯租金。
從這點來看,兩者本質上還是有區別的。
事實上,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畢竟後者那種模式,當下幾乎辦不到,也沒有任何法理依據,風險是比較大的。
反觀後者,這種不收取任何租金,只收取部分分紅權的經營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就巧妙的避開了一部分爭議的焦點,而對外說成合作社方式,更是能讓商場合法辦下去。
搞定了手續問題,接下來最關鍵的就是解決貨源問題了。
在這個計劃經濟時代,買什麼都要票,而購買電器,就更加需要了。
那些國營電器廠是不會給一傢俬營的商場提供電器的。
畢竟這是計劃經濟時代,生產的電器供遠小於求,所以,必須要有先來後到,憑票購買,計劃購買,而這也就是計劃經濟的最突出的特點。
故而,要想以正規渠道從這些國營廠手中拿到電器,實在是太困難了。
而從沿海城市或羊城等地“走私”,風險又比較大。
如此這般,那就只剩下一個辦法了。
這便是自己生產。
自己生產,自己拿到專賣店出售,別人肯定不會說什麼。
不過,農機修配廠目前只能生產電風扇,所以,其他電器只能暫時從省城那邊的商場購買,然後拿到電器專賣店來進行售賣。
而且,他將不會在原價格的基礎上進行加價。
也許有人會說,你這樣不是賠本吆喝嘛!
如果不加價出售,那豈不是賣一臺電器就會虧一臺電器。
要知道從省城那邊買回來,那也是需要支付運費的。
若是原價出售,那這運費自然就得他倒貼。
如此別說賺錢了,不虧錢就不錯了!
的確,這樣做,看上去的確就像是個傻子一般。
然而,賀衛國真的傻嗎?
肯定不可能!
雖然他需要倒貼電器運費,但是卻吸引了人流,打響了自己電器專賣店的品牌與名聲,這可是無形的利潤。
將來等自己有更多的電器進貨渠道了,那這錢自然也就賺回來了。
而且不僅會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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