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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如鹽稅,雖不直接徵之於人,但人離開鹽就無法生存,從這種意義上說,鹽稅實際上是變相的人頭稅。而當國家將鹽、茶、酒按人口攤派時,則此時的鹽、茶、酒稅就更成為變相的人頭稅了,這也是李曜剛才提出廢除丁稅的同時也要廢除鹽稅的原因。)等等。
中國歷史上的人頭稅起源於何時?就李曜所知,最早的文字記載,似乎是見諸於甲骨文中的“役”,此外,《尚書.周書.牧誓》中有“役”的記載:“弗迓克奔,以役西土。”意即不要遏止他們投奔(到我們的隊伍中來),以便幫助我們(進攻商朝)。不過這裡的“役”有幫助之意,還不能說是“人頭稅”。
《詩經》中有“君子于役”篇:“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雞棲於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雞棲於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君子于役,苟無飢渴?”這裡所說的“役”卻是實實在在的徭役。
《周禮》記載,“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徵。以時徵其賦。”即宅地不樹桑麻者要課以里布,有地不耕者要徵收屋粟,不耕不織、遊手好閒的人要按夫、家徵稅。“夫徵”應指丁夫之稅,“家徵”應指出士徒車輦,給徭役。這裡的“夫、家之徵”則無疑屬於“人頭稅”範疇。
據《周禮·地官·司徒》“均人”載,城郭地區20歲、身高須達7尺,至60歲,鄙野地區年15歲、身高須達6尺,至65歲的夫男,均屬徵調物件。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及疾者免役。至於每年出徭役的時間,據說:“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兇札,則無力政。”這裡“公旬”應理解為“平均一年”,就是說一年均徵役,豐年3日,中年2日,“無年”(沒有貯備的年份)1日,兇札之年不徵役。
由此觀之,“役”字的出現,當在殷商時期,但那時的“役”是否具有完全意義的“人頭稅”,還難以斷定,或許既有“幫助”之義,也有“徭役”之意。無論如何,中國古代的人頭稅(包括稅與役),至遲應該出現在西周時期,或可追溯到殷商時期。
到了春秋時期,關於人頭稅的記載便史不絕書了,這就是方才何知淺說“千年之役”的意思。如管子說:“以正人籍,謂之離情也。”晉於是乎作州兵,這裡所說的“兵”就是指兵役。《國語》載:“無奪民時,則百姓富。”“諸侯之士來歸義者,今使復之三世,無知軍事;秦四境之內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徵。”此處的“使復之三世,無知軍事”就是指免除三年的兵役。“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這裡的賦則是指人頭稅,同時實行了口賦制度,史載:孝公十四年“初為賦”,即口賦。孟子更提出了著名的“三徵”理論:“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等等。這裡所說的“無奪民時”是指不要在農忙季節徵發百姓的徭役,等等不勝列舉。戰國時期,商鞅變法的措施之一就是即按成年人徵稅,就會使(人口統計)脫離實際情況。又載:齊王問“吾欲籍於人,何如?”管子對曰:“此隱情也”。意思是對人徵稅就會使人隱瞞人口數量。
殷、周及春秋戰國時期的人頭稅內容尚屬簡約,只有成年男子的丁夫之稅和徭役,且比較輕簡。秦漢之際,人頭稅的內容逐漸繁雜且日益加重。秦承襲了商鞅變法時的“口賦”制度,漢代的人頭稅既有對兒童徵收的口賦、獻費,又有對成人徵收的算賦、戶賦等貨幣稅,還有包括正卒、戍卒、更卒在內的徭役和徭役的代徭金——更賦(亦屬貨幣稅)。三國曹操實行租調製以後,這種直接對人的人頭貨幣稅被廢除了,但是徭役仍然存在,而且增加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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