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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沒錯,就是我,顧·鋼鐵直·璟上線了!
第10章
“第二個疑點,是關於鄒氏買砒/霜的這幾份證人證言。”姚徵蘭從卷宗裡把那幾份按了拇指印的證詞拿出來,一張張地放到顧璟面前,一邊放一邊介紹:
“這是當地藥鋪掌櫃的證詞,證明六月初二鄒氏去他的藥鋪購買了砒/霜。這是鄒氏丈夫丫鬟的證詞,說她親眼看到夫人將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紙包藏藏掖掖。這是張府廚娘的證詞,證明張府連廚房都未曾鬧過鼠患,更別說別處。這是張府打掃庭院的粗使老僕的證詞,證明他從未在府中看到一隻被藥死的老鼠。
“後面還有幾份,林林總總歸納起來就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鄒氏去藥鋪購買了砒/霜,但這個砒/霜卻未被用來毒殺鼠蟲,過後也未從她房裡找到這未曾用來毒殺鼠蟲的砒/霜,用以佐證,她將這砒/霜下在了她的妯娌孝敬她婆婆的綠豆糕裡。”
顧璟看著桌上厚厚一沓證詞,問:“這有什麼問題?”
姚徵蘭不答反問:“顧大人不覺著,就為了證明這一件事,這麼一沓證詞,委實太多了些?”
顧璟疑慮蹙眉。
姚徵蘭道:“其實要證明一個人有罪,就跟我們要說服別人贊同我們的觀點道理是一樣的。假如別人贊同你的觀點,那麼你還需要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地去說服他嗎?只有當別人不贊同你的觀點時,你才需要各方蒐羅長篇大論地來證明你自己的觀點是對的。”
“你的意思是,這麼多的證人證言,恰恰說明了,這個鄒氏並不承認自己有購買砒/霜之舉?”顧璟問。
姚徵蘭點頭,道:“如果鄒氏承認,那麼只需要一個藥鋪掌櫃的證詞與之對證,此事便可敲定了,又何須那麼多張家下人來囉唣?再一個,從這卷宗上來看,這張家雖非達官顯貴,卻也是富甲一方。鄒氏身為這家的少夫人,平常有可能會自己去藥鋪買藥嗎?那必然是支使手下的丫鬟去。
“如果說是鄒氏心懷不軌所以才沒有支使丫鬟去購買砒/霜,而是自己去買的,那麼,她的名字又怎會出現在藥鋪的砒/霜出售賬冊上?是她自己告訴藥鋪夥計的,還是夥計自己將她認出來的?
“購買砒/霜毒殺婆母,她連自己的丫鬟都要瞞著,若說她會主動告訴藥鋪的夥計自己是誰,豈不是不合常理?若說是夥計自行將她認出,那這藥鋪夥計是在何等機緣巧合之下見過這位富家少奶奶?可有旁人可以佐證?可有讓這夥計與鄒氏當面對質?這些卷宗中統統沒有寫明。”
顧璟沉思,似乎在考慮她的話是否合理。
姚徵蘭見狀,補充道:“我三舅舅曾經斷過一個案子,那兇犯蓄謀殺人,還想一箭雙鵰。去鄰縣刀鋪買刀時故意報了他對頭的姓名,殺完人之後還半夜翻牆將行兇之刀丟進他對頭的院中,然後寫信去官府匿名舉報,讓官差們來了個罪證確鑿。
“若非我三舅舅見嫌犯死活不承認買刀殺人,特意派人去鄰縣叫來刀鋪夥計與他當堂對質,結果夥計說當日買刀的並非此人,恐怕便要鑄成一樁冤假錯案了。這個毒殺婆母案,在我看來,與那個案子,頗有相似之處。”
顧璟沉默一瞬,問:“那第三個疑點呢?”
姚徵蘭道:“第三個疑點,便是鄒氏下毒的過程。案卷中說,那碟子綠豆糕是鄒氏的妯娌在六月十五這日上午端來孝敬婆婆耿氏的,耿氏當著自己這個孝順媳婦的面吃了一塊,並未出事。中午鄒氏來耿氏房裡伺候她用飯,隨後回到自己院中。下午耿氏出嫁的女兒回來,吃了耿氏房裡的綠豆糕,毒發身亡。因在綠豆糕送來之後,唯有鄒氏進過耿氏的房間,而綠豆糕便從無毒變成有毒,所以耿氏才指是鄒氏給她下毒。
“那麼疑點便來了。鄒氏來耿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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