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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裡是來伺候耿氏用飯的,綠豆糕這種點心顯然不會放到午飯桌上去,鄒氏是在何時因為何事觸碰到這碟子綠豆糕的?可有人看見?再者,砒/霜是粉末狀的,鄒氏是如何將砒/霜下入已是成品的綠豆糕中?是直接散在上面,還是將其融入水中,再將水注入糕中?若是直接灑在上面,可曾在餘下的糕點上發現砒/霜粉末?若是溶於水注入其中,可曾查獲鄒氏用來注水的工具?

“且不論是直接撒藥還是注水,要想不被人發覺,都需要一定的作案時間。在鄒氏到來之後,耿氏房裡離過人麼?耿氏會讓鄒氏這樣一個五年無出不受寵的媳婦單獨呆在自己房裡自由行動,從而讓她有充分的作案時間麼?作案條件和作案過程對於判斷一個人是否是有罪至關重要,偏偏案卷中對這兩點含糊其辭,單憑鄒氏去過耿氏房裡這一點就斷定是鄒氏下毒,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顧璟聽得暗暗點頭,想起大理丞們的複審簽名,心中又是一陣氣悶。

六名大理丞,在這件案子上的分析判斷能力,還不如一個初出茅廬的女子,實是可悲可笑。

“那最後一個疑點呢?”顧璟好奇她還能說出什麼來。

姚徵蘭合上卷宗,看著顧璟道:“最後一個疑點,便是這厚厚一沓證人證詞中,獨獨缺了鄒氏丈夫的那份證言。試想,自己的妻子試圖毒殺自己的母親,結果反而誤殺了自己的妹妹,作為丈夫,兒子與哥哥,鄒氏的丈夫可能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一言不發嗎?信或不信,他總得有個態度吧。案卷中沒有他的證詞,在我看來只有一種可能。”

“他的證詞,對縣官斷定鄒氏有罪不利。所以縣官將他的證詞摒棄不用了。”顧璟接話道。

“正是。”姚徵蘭道,“這個案子從六月十五案發,到九月二十才最終結案,足足三個月又五天的時間。鄒氏認罪口供上這個鮮紅的押,只怕是畫得不易啊。”

顧璟看她一臉感慨的模樣,伸手將她手中案卷拿回,放回原處。

姚徵蘭回過神來,偷覷顧璟表情,希冀又忐忑地問道:“顧大人,我這算是過關了嗎?可以留下嗎?”

顧璟剛啟唇,耳邊忽傳來敲門聲,他的出口之語便成了:“進來。”

姚徵蘭:“……”

一名年約三十、身著與姚徵蘭一般無二官服的男人笑得見眉不見眼推門進來,疾步來到顧璟的書案前,向他拱手行禮。

“丁評事,何事?”顧璟問。

丁奉公張了張嘴,忽又將目光投向一旁的姚徵蘭,遲疑道:“這位,莫非就新上任的姚評事?”

姚徵蘭向他行了個平級禮,招呼道:“丁評事,幸會。”

丁奉公忙還了禮,說了幾句客套寒暄的話,心中卻嘀咕:說是年少有為,可這第一天上任便巴上了顧璟,可見這年紀輕輕得中進士,恐怕憑的也不全是真才實學。

“丁評事有何事,直說吧。”顧璟見丁奉公和姚徵蘭客套來客套去就是不說正事,開口催促。

丁奉公這才道:“下頭來報,說是菜市橋那邊出了人命案子,下官就想來請示一下,顧大人您是親自過去,還是下官跑一趟?”

顧璟道:“既是人命案子,我自然要親自過去。”他起身,一轉臉看到姚徵蘭還在一旁眼巴巴地望著他。

略一遲疑,他問丁奉公:“既然是人命案子,屍首何在?”

丁奉公道:“眼下時辰尚早,下官過來途中去找過仵作,仵作還未到寺。未經仵作現場檢驗,那屍首必然還在原地。”

顧璟向姚徵蘭掃去一眼,道:“姚評事,一起走一趟吧。”

姚徵蘭:“……是。”原來不僅要紙上談兵,還得事必躬親。去就去,不就是兇案現場嗎?不就是死人嗎?她現在代表的是她哥哥,她哥哥才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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