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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牙人,並不會夯實西班牙的統治基礎,而後者則是徹底的“化敵為友”——絕大多數掌握實力的人都變成了“華族”,華族的統治自然就穩固了。
而為了酬謝開拓國土的西班牙征服者和貴族們,西班牙朝廷又將臣服的印第安人社群委託給有功之臣或是王室成員、朝廷親信等人監護,使其成為監護主,幫助西班牙國王統治美洲殖民地,並代替朝廷向印第安人徵收貢賦,這便是委託監護。
在委託監護制實行之初,西班牙朝廷責令殖民地政府以每個印第安人酋長所代表的部族居住地為單位,委託給各個監護主,但隨後這種方式因為太過於繁瑣被遺棄,轉而以印第安人村社或市鎮為單位委託給監護主。
監護主只對所授予監護區域範圍內的印第安人領有監護管轄權,沒有直接所有權,且監護主的權利較難世襲,同時監護主還要向印第安人宣教,引導受自己監護的印第安人皈依天主教和臣服西班牙國王的權威,保護其不受虐待,並且監護主還要找人教育印第安人兒童:
“每個印第安人村落應設有教堂,並派一個教士向他們宣教。(你們要)每週兩次集中印第安兒童,教他讀書寫字和宗教課,迫使他們祈禱、誦經。”
除此之外,監護主還要自備乾糧、武器、馬匹和軍裝,隨時聽從國王或殖民地政府的命令,帶領部下到各地平叛或鎮壓各種起義。
美洲殖民地所實行的委託監護制還加入了西班牙人早期奴役印第安人的貢稅制和分配製,西班牙監護主對自己所監護的印第安人有著極大的權利,可以在監護區內徵收大量貢賦、勞役或代役租。
被征服的印第安人在法律層面上被定義為“自由人”,不再是奴隸,能夠以家庭為單位擁有一小塊土地和房屋、牲畜,但是印第安人未經監護主允許不能隨意離開自己的居住地或攜帶武器。
另外,印第安人還需要向監護主交納一定的貢賦並服勞役。因為監護主向他們傳播了天主教,如此才使原本是異教徒的印第安人變成了基督徒,得到了拯救靈魂並登上天堂的機會。所以印第安人需要對監護主表示“感謝”,必須承擔許多義務,比如耕種土地、挖礦、打雜、交納貢賦等。
所以事實上,委託監護制根本沒有將印第安人變成自由人,大多數印第安人或是混血兒也沒有公民權。委託監護制的目的是讓印第安人更好地提供勞動力,同時也是為了能更安全地控制他們,使其無法反抗統治。
為了推行委託監護制和“保護”印第安人,西班牙朝廷給所有監護主的命令是不許虐待印第安人、不強迫他們勞動、給予其工資。
但事與願違,實行委託監護制後,印第安人的生活還是非常悲慘,飽受壓榨。監護主們根本不按照命令善待印第安人,他們肆意虐待印第安人,不將其看作是人類,而西班牙朝廷對監護主的管理非常粗糙,根本無法控制監護主,這使印第安人陷入了極為悲慘的處境:
“雖然法律對委託監護主為自己徵稅的數額有所限制,但實際上徵收的數目是無法計算的。專權者搜刮他想要的一切東西,用盡他一切想用的辦法,結果一個印第安人有時竟要繳納二十次賦稅,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印第安人)也不敢抱怨,因為很少可以得到伸張正義的機會。”
一些印第安人為監護主常年累月的工作,卻只有微薄甚至於根本沒有任何報酬,且還需要向監護主交納沉重的貢賦。
監護主向印第安人徵收貢賦的標準也非常不合理,監護主徵稅時會以早期人口普查資料為準,向印第安人社群徵收實物稅或錢稅,但是其所用的人口資料卻不準確。因為社群內的許多印第安人都已經死亡或逃離了,社群里根本沒有那麼多印第安人,卻需要承受很大的經濟負擔。
一些西班牙殖民地的印第安人甚至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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