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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 證據
回到了g市,兩天後的下午,高雲從外面回來,帶回了一封信,而寫這封信的人,自然就是劉景國。
張浩天與周雪曼立刻坐在了沙發上共同看這封信。
信裡的字跡是用鉛筆寫的,顯得很潦亂,但劉景國把當日的事情寫得很清楚,說他把張浩天給自己的一億餘元支票直接交給了他的上司,那位李副部長當時只是寫了一張收條給他。但他生性老成,覺得這樣不符合制度,因此並不放心,而是要求李副部長一起到了財務部,交給了一位叫張燕秋的出納。但沒有想到的是,到第二天,他就會被逮捕,不過在被捕之前,他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擊倒了來抓捕他的人,用短暫的時間打了兩個電話,一個電話是給周雪曼的,讓她通知張浩天逃離。而另一個電話,就是告訴妻子陳紅梅,立刻帶著他原本放在家裡的那位李副部長寫的收條躲起來,而且後來還對來審訊他的李副部長謊稱,他之前已經感覺到不對,在交錢的時候悄悄用微型攝影機錄了音,與那張收條一齊讓妻子帶走了,如果李副部長要對自己下毒手,妻子將向媒體公佈收條與影像,李副部長心有顧忌,才留了他一命,不過目前正在透過黑白兩道全力追查陳紅梅的下落,想要把證據徹底毀滅。
在信的最後,劉景國說出瞭如何聯絡妻子的辦法,陳紅梅是中學老師,與他有一個共同的習慣,那就經常會看《參考訊息》,現在出了事,應該更關注國內的情況,無論躲在什麼地方,只要在城市裡,就會買這種報紙看的。而他們只需要在這種報紙上登一段時間以倔牛名義尋找楊梅妹的尋人啟事,應該就會得到回應。
看完了信,張浩天與周雪曼心裡很清楚,這倔牛與楊梅妹應該是劉景國夫妻年青時不為人知的愛稱,而《參考訊息》是全國性的報刊,陳紅梅只要躲在城市裡,當然能夠看到。當下和高雲商量了一下,先去聯絡報刊的廣告部在報紙顯眼的位置連續登一個月,如果沒有回應,那就繼續登下去。
高雲打完電話讓人辦這事,然後望著兩人道:“浩天,雪曼,如果只是一張李副部長寫的紙條,似乎還不能把他從高位上掀翻,這事我們還要想想辦法。”
三人在一屋已經相處了近兩個月,高雲也沒有過去那麼害怕周雪曼了,漸漸的也親近起來,而周雪曼自然也不可能一直拿著周指導的架子,對高雲也跟著張浩天以“雲哥”相稱,聽著他的話,周雪曼“嗯”了一聲道:“劉組長說有影音證據是騙李副部長的,而只憑一張紙條,以他的勢力,完全可以說是偽造,所以,我們要想翻案,人證是最重要的。”
張浩天此時也點了點頭道:“李副部長要汙陷劉景國,當然要與那個收了支票的張燕秋勾通,讓她否認收了支票的事實,看來,我們還要在這個女人的身上動腦筋。高大哥,你派人去打聽一下,她還在不在單位,另外住在什麼地方,家裡都有些什麼人?”
高雲答應著,立刻拿起了手機通知人調查。
時間過去了五天,高雲就帶來了張燕秋的訊息,這個女人在半年前已經辭職,目前具體住在什麼地方,還無法得之,不過她的父母與一個兄長還在國內,只有透過監控他們之間的對話,才能夠掌握到張燕秋的行蹤。
一切仍然只有等待,而在兩天後的傍晚,三人正坐在客廳裡的飯桌邊用餐,高雲的電話響了,當他拿起來接聽之後,臉色忽然露出了喜色,一邊向張浩天做了一個“勝利”的手式,一邊趕緊詢問著對方在什麼地方。
見到高雲的舉止語言,張浩天與周雪曼對望了一眼,心裡都明白,打來這個電話的,多半就是劉景國的妻子陳紅梅。
果然,沒過多久,高雲拿著手機道:“浩天,雪曼,是陳紅梅,她目前在兩千公里外衡陽縣一個村莊裡,今天進城買報紙看見了我們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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