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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莫菲一走,胡強就深深的嘆了口氣。

他知道,歐陽莫菲是為了自己跟胡桃好,也知道歐陽莫菲對自己有點意思,他都知道。

可是,他承受不起。

原因嘛,太多太複雜,不想分析了,心累。

另外,他也確實覺得歐陽莫菲的做法很有問題,太過較真,太不肯妥協。

說真的,之前歐陽莫菲當面懟那個小胖墩的家長的時候,胡強還覺得挺爽。

可事後被那陳老師一說一分析,才知道歐陽莫菲的做法非常有問題。

是,人家孩子再不佔理,可受傷嚴重啊。

這是國內,在這裡你就要講這裡的規矩。

甭管誰佔理更多,把人打傷就不對。

也就胡桃是小孩子,如果是個成年人,這妥妥的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人都有可能。

而且仔細一想,胡桃那種佔上風後得理不饒人,把人往死裡打的風格,也確實有點恐怖。

小的時候就這樣,萬一大了還這樣……那可真不敢想象。

現實不是爽文,不是打了人後就一群人在那歡呼鼓掌六六六,而是要乖乖的進局子坐牢房。

別說現在了,古代也是一樣,要不然幹嘛寫“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真以為是俠者風範,做好事不留名?還不就是怕惹了事兒被抓麼?

尤其現在的國內,各種講法治,動手都不成,更別說把人打成那樣了。

而且就像陳老師說的那樣,歐陽莫菲那種不跟人妥協的做法,真的隱患很多。

自己又不能天天回家看胡桃,不能天天接送胡桃,萬一人家真的不罷休,要處心積慮的對付自家的孩子,那怎麼辦?

難道上門去揍對方家長?

還是真的跟他們打官司?

又或者,花錢找社會人士反堵他們?

那樣做,表面看來自己不用受氣了,完全是爽文的套路,可孩子呢?會遭到什麼樣的境遇?

現實中,自己真的一意孤行,跟人為了點小事兒鬥到底,絕不妥協,那怎麼保證對方不報復自己的孩子?

胡桃以後還能繼續在學校安心上學麼?

想了想,胡強突然發現,爽文的套路不能用在現實中,那隻會讓路越走越窄。

尤其國內這種環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是王道。

當然,本次打架事件其實是小事兒,大不了胡強去賠禮道歉,再多給點錢,應該不難解決。

難的是胡桃的態度,以及再遇到類似事情後的處事方法。

還是要讓胡桃認識到,隨便動手打人是不對的,不管你佔理不佔理。

君子動口不動手,女子更要如此,要不然早晚會吃大虧。

歐陽莫菲那種跟誰都頂著來的作風,看著很爽,但隱患很多,不是誰都能學的,尤其不能讓胡桃學。

可道理胡強都懂,但讓他來說給胡桃聽,胡桃未必肯聽啊。

而且說實話,胡強覺得吧,歐陽莫菲的做法雖然有隱患,容易遭到對方的打擊報復,但本質上講,又是一種比較正確的人生觀。

胡桃見義勇為,挺身而出保護同學,這應該屬於一種美德。

如果這都是錯,都要被教訓,那會嚴重打擊胡桃的三觀,讓她對這個世界提前失望的。

因此,見義勇為不是錯,這點要明確。

胡桃唯一的錯,就是方法錯了,選擇了動手不說,而且明明打跑了對方,還揪著人家不放,繼續往死裡打,這是明顯的防衛過當。

但只要讓她明白防衛過當的問題跟尺度就好了,不能說對方見義勇為是錯的。

自己當時在會議室的時候,第一時間想的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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