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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的上計,乃是一個郡國每年最重要的事情。

他是朝廷瞭解地方情況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控制地方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幾乎每個皇帝,每個宰輔,每個太守、國相,都會極其重視這件事。

童恢建議大將軍幕府代為考課,絕對是一件僭越之事。

但不得不說,這件事說到了曹昂的心坎上。任何有利於加強曹昂統治的事情,曹昂都會動心。

不過曹昂對於這件事尚沒有一個周全的考量,於是便只是聽了一番童恢的建議和具體的實行辦法,並未給他準話。

送走童恢之後,曹昂便讓人招來班英。

班英聽後,立刻說道:“主公,此事或許不妥。”

曹昂不解。

班英便言道:“徐州確實在考課上有失,但由幕府代替朝廷受‘上計’,太容易引閒話了。

此例一開,朝廷會怎麼看徐州,怎麼看主公?於主公的名聲有損。”

曹昂恍然,明白了班英的擔心。

這年頭,有些事可以心照不宣的做,但若是擺到明面上,卻是不行。

就像咒罵天子,這天底下私下罵天子的人還不知道有多少,你私底下罵,不讓人知道,怎麼都可以,可若是公開場合罵,就是謀反。

曹昂頓時打消了代受“上計”的主意,這玩意影響太壞,得不償失。

不過對官員的考課打算,曹昂卻沒有放棄。

“公玉,童漢宗有一句話說得很對,夫有官必有課,有課必有賞罰。現在的徐州,需要一套有效地考核制度。”

班英點點頭。

“我以為既然無法上計,卻是可以下察。州府將對各縣的考課從郡國收上來,統一管理,同時每年年底,分遣官吏前往各郡國,進行考課。如此既不違例,又能對各級官吏有效地進行考核。”

對於班英的建議,曹昂萬分贊同,於是便讓班英制定一個考課制度,以為成例。

送走班英之後,曹昂便思索起考課的標準來。

魏晉之前的考課主要以實務為主,到了魏晉之後,加強了對德行的考核,包括“德義存間,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即德、勤、能、績四個方面。這套體系,一直到明清,基本差不多。

標準不能說錯,可是考核太泛泛,在執行中容易出現偏差。甚至因為各級官吏的個人愛憎,獎懲往往又成為一些人謀取私利和陷害他人的手段。

到了明朝,京察成了政治鬥爭最有利的武器。

曹昂深知,任何制度都是圍繞著君主專制而制定的,也會有各種各樣的弊端,但他仍希望自己制定的考課制度能夠有效地促進促進吏治。

曹昂一夜未睡,最終決定,將考課制度設定為“每年小考,三年中考,六年大考。”既有效地對地方進行考核,又不使地方將過多的精力浪費在考核上。

至於標準,則用明清的“四格八法”制度,四格包括守、才、年、政;八法包括貪、酷、不謹、浮躁、疲軟、才力不及、年老、有疾,涵蓋了官員為政操守、才能、態度及身體條件等方面,儘可能地具有可操作性。

同時以嚴厲的標準對不達標官員進行處罰,從查問到降級呼叫,再到革去官職,較為系統周密。

曹昂制定好總體要求,班英也根據政治、經濟、司法、軍事和文化等不同類別將官職分類,並針對職位的區別訂出了不同的考課標準。

不得不說,班英從政經驗豐富,曹昂亦比不得。

“公玉從來不用我多費心啊。”

曹昂放下班英制定的細則,對班英說道:“自前漢以來,考核的權力分散,執行又多流於形式,使考課僅及長官而不及吏,郡國守相不思正道,反而多用‘習於計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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