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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申不害聽聞之後。卻是沒頭一皺道:&ldo;名為廉政……實為督吏。君上不怕官吏心有戚然麼?&rdo;
以申不害眼界。自然看出這是一個從明至暗。有系統監督官員地機構。以春秋戰國時代地政治哲學而言。君若用臣。便不能疑臣。也就是疑而不用。用而不疑這一套。並且。在那個時代。但凡是個做官地人。沒有不以權謀私和私相授受地。只是大家都很客氣。將這個程度控制在一個所有人都能接受程度。
戰國時代地官吏俸祿是很少地。而官吏本身也不靠著那點俸祿吃飯。多是依靠封地地各種租賦。便說上大夫甘龍一年地俸祿便才有粟米百擔。可上次櫟陽之圍他便一氣獻出了相當於他十年俸祿地千擔糧食作為軍糧。由此可見。若是讓申不害去監察這些官吏。讓他們不能用手中地權利搞點外快。還不叫他們餓死。
哪知卻是無敵笑答道:&ldo;官若不廉。便是狗官。政若不廉。便是苛政。國若苛政。民不聊生。國若廉政。安居樂業。本公自然知道其中道理。因此我大秦將要實行高薪養廉制度。&rdo;
哪知衛鞅卻是反問道:&ldo;高薪或可養廉?&rdo;
無敵笑道:&ldo;若高薪當真可以養廉,要廉政公署何用?&rdo;
就無敵所知,後世的高薪養廉說法最初並不是由香港提出。
香港的公務員也確實實行高薪制度。因而許多人以為&ldo;高薪養廉&rdo;是海外傳到香港的舶來品。實際上這一政策並非出於海外。而恰恰源出於我們中國。從18世紀初直到20世紀初,滿清政府對官員一直實行&ldo;高薪養廉&rdo;的制度。只是高薪並未收到&ldo;養廉&rdo;的效果。
從清代雍正五年(1727年)起,為了糾治官場腐敗,雍正皇帝決定給官員們發放巨額地&ldo;養廉銀&rdo;。在此之前,清代官員的俸祿不算很高。當時一名普通勞動者的年收入大約為10兩銀子。一個知縣一年的俸祿約為76兩銀子,大約是普通勞動者的8倍。一個知府的俸祿約為18兩銀子,大約是普通勞動者的1倍。一個巡撫的俸祿約為256兩銀子,大約是普通勞動者的2倍,而一個總督地俸祿約為308兩銀子,大約是普通勞動者的3倍。
清政府給官員們發放的&ldo;養廉銀&rdo;出自百姓徵收地附加稅,其數量高達官員們俸祿的10多倍至數十倍。同一品級的官員在不同地區將領取不同標準的&ldo;養廉銀&rdo;,在這裡僅以江蘇省為例。江蘇省知縣的&ldo;養廉銀&rdo;分別為1000至1800銀子,為俸祿的13倍至24倍;知府的&ldo;養廉銀&rdo;是2000至3000兩,為俸祿的11至15倍;巡撫的&ldo;養廉銀&rdo;為12000兩銀子,為俸祿地47倍;兩江總督的&ldo;養廉銀&rdo;為18000兩銀子,是其俸祿的60倍。
滿清政府實施了這巨額的高薪養廉的政策後,有沒有起到預期的廉政效果。起初滿清官員收到這筆巨額的&ldo;養廉銀&rdo;時有些官員感激涕零,還表示要除去日常開支後,&ldo;養廉銀&rdo;若有節餘,可用來救濟貧苦百姓。不過沒有多久,官員們視&ldo;養廉銀&rdo;為理所當然的收入。他們貪心未改,又在原來的附加稅外再加收各種稅,並透過各種渠道獲取灰色收入。
依據見存地資料對各地官員的灰色收入進行估算,可知在1世紀平均一個知縣每年地灰色收入約為3萬兩銀子。是&ldo;養廉銀&rdo;的20倍;一個知府的灰色收入約為525萬兩銀子,也是&ldo;養廉銀&rdo;的20倍;一個總督或巡撫的灰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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