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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書成

在徐保兒的督促之下,大概一個時辰之後。老工匠捧著一個托盤。紅木托盤之上,有一層綢緞。綢緞上並排放著十根金筆。

是真的金筆。

整個筆桿與筆帽都是金銀錯的工藝。何夕拿來一根,很壓手,大概有一兩百克,雖然金色不純,至於價值,已經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沒有見過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說,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時間,有些失神。

他這一段時間,雖然一直住在乾清宮中,身處大明最核心區域。但是何夕卻沒有太多的感覺。無他,朱元璋的生活樸素。朱元璋的乾清宮,不過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東西,也是粗茶淡飯。最多的時候,也不過四菜一湯。比後世的工作餐強不到哪裡。

倒不是說御廚不行。大明剛剛開國。誰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御廚還行。但是缺少後世很多調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覺得平平。

何夕根本沒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權力與財富。甚至有一種還在現代的錯覺。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識到,他是在什麼地方。十根金筆,即便不是純金的。在後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幾年才能賺到的。而今卻是他開口,就到了他手中。

誠然,現代的科技與後世不能比,但並不代表,大明頂級權貴與後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樣。

此刻,何夕心中發生了什麼改變。只是這改變一時間也說不清楚。

“大人,先試試筆吧。”徐保兒賠笑道。

何夕說道:“好。”

隨即拿起一根金筆,吸好墨水,開始寫字。果然金筆頭又軟又耐磨,何夕寫字很順手。何夕說道:“不錯。”

老工匠立即說道:“大人,這筆因為墨水的原因。每人吸入墨水之中,如果不寫,必須立即清洗乾淨。所以,備下十根。讓何大人備用。”

何夕被這奢侈,不知道如何面對,看著金晃晃的金筆,小心翼翼拿了起來,說道:“好,多謝你了。”他心中暗道:“這個是黃金啊。”

他這一輩子都沒有想過,用黃金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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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銀作局的工匠,幾乎是等於大明工匠最高水準了,但造出來的鋼筆,不,現在應該叫做金筆,依然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什麼塞墨,漏墨等等。簡直是層出不窮。

此刻的何夕才知道,為什麼要一下子造十支筆。

因為在出了問題的事情下,可以輪換,甚至有幾個專門大匠,等著給何夕修筆。

事實證明,權力的好處。讓人無法想象。就這樣,雖然工藝不足,有這樣那樣的毛病,但是在大量資源堆砌之下,何夕在用筆上並沒有遇見什麼問題。畢竟有問題,只需給外面的侍衛。再取一根用便是了。

而且經過這麼多天的磨合,這金筆也是越造越好了。而且何夕也不知道,銀作局為他造了多少筆,用了多少金銀。反正這金筆用得越來越順手了。據說連墨都是專門研製的。

其中花了多少人力物力,何夕都不敢去計算了。

就在也大概半個月。何夕終於用二十多萬字的篇幅,將六百年的歷史,與科技緣起,發展,作用。重要人物都寫了下來。不過,何夕也留了一個心眼,六百年曆史,寫到了清朝滅亡。至於後面的都沒有寫。

是的。對於民-主共和,共產-主義。何夕也不知道該怎麼給朱元璋說,他擔心這些無君無父的話,講給最獨裁的皇帝聽,是會葬送自己的小命。

只能留白。拖延一二。

這樣的工作量,不知不覺之間,何夕讀書時候手指上的老繭,再次長了出來。

好在終於完工了。

這一日,何夕等朱元璋將上午的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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