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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謙之篇。
寇謙之(365—448),上谷昌平(今北京昌平東南)人,字輔真。《魏書》和《北史》都明確記載:寇謙之是北魏南雍州刺史寇贊之弟,寇氏自稱為東漢寇恂後代,籍貫為上谷昌平。但陳寅恪先生“頗疑寇氏一族原從漢中徙至馮翊,以其為豪宗大族,故有被徙之資格,以其為米賊餘黨,故其家世守天師道之信仰”。即認為寇氏原本是漢中米道餘黨,在曹魏時被遷徙於關中。所謂東漢寇恂後人之說,實為假託之辭。
早年好五斗米道,學習張陵之術。十八歲,入嵩山,修道七年。神瑞二年(415),託言太上老君面諭,賜授“天師”之位及《雲中音誦新科之誡》二十卷,令其“清整道教,除去三張(張陵、張衡、張魯)偽法”,又授予導引、服氣之術。經文中猛烈抨擊五斗米道舊道法,認為五斗米道在三張之後組織混亂,祭酒道官私傳教職,招收不良弟子,任意榨取道民的錢財,又妄傳張陵房中術,有損道教形象。尤其令寇謙之不滿的是某些下層道民利用道教起義。針對這些弊病,寇謙之宣佈將三張舊道法,特別是祭酒世襲制、租米錢稅制及男女合氣之術“盡皆斷禁,一從吾《樂音誦誡》新法”。為改變流行的原始道教,提出以封建“禮度”為主要內容、禮拜煉丹為主要形式的新教義,宣傳儒家的“佐國扶民”思想,得到司徒崔浩的賞識、太武帝的支援,於魏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建天師道場,制訂樂章誦誡新法,稱“新天師道”。太武帝親至道壇,受符籙,自稱“太平真君”,改元為“太平真君”。他以天師兼為國師,“輔助太平真君”。此後道教遂在北魏廣為傳播。
巧遇公興
寇謙之,字輔真,馮翊萬年(今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鄉境內)人,生長在一個官宦家庭,;長兄寇贊,三十歲即為縣令。而寇謙之從小就無心做官,一心一意傾心道教,他從家中僅有的道器、道書以及搜求學得的道術中,尋得了無限樂趣。他每天在家裡誦經打坐,煉氣功,服藥餌,想獲得仙道靈效。可是歷經數年,一如既往,卻依然如故,原身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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