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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沒救的拖延症,堅持的太痛苦了。還是老規矩,不寫完不睡覺。)

隋書》記載

隋煬帝征討流求一事,詳見於《隋書》卷81〈東夷列傳〉46〈流求國傳〉、以及同書卷64〈列傳〉29〈陳稜傳〉。其大致經過如下:

大業元年,海師何蠻等,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希,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三年二月,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何蠻言之,遂與蠻俱往,因到流求國。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復令寬慰撫之,流求不從,寬取其布甲而還。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所用也。”帝遣武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浮海擊之。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鼊嶼,又一日便至流求。初,稜將南方諸國人軍,有崑崙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諭之,流求不從,拒逆官軍。稜擊走之,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流求國傳〉,引自楊麗祝nd)3

大業三年,陳稜[sic]4拜武賁郎將;後三歲5,與朝清大夫張鎮州發東陽兵萬餘人,自義安泛海,擊流求國,月餘而至。流求人初見船艦,以為商旅,往往詣軍中貿易。(〈陳稜傳〉,引自中國臺灣網2001)

簡單來講,煬帝總共征討過流求三次。第一次是607年,因為語言不通,所以只“掠一人而返”。次年,再令朱寬第二次進擊,但也僅“寬取其布甲而還”。第三次則是在610年,由陳稜和張鎮州領軍,是一次相當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虜其男女數千人”而返。

現存解釋

《隋書》所記載的流求,其所指究竟為今天的臺灣,或者是琉球,或者甚至是其他的地方,一直是臺灣史學界長久以來爭論的問題。持不同意見的人,“聚訟紛紜,各持己見,至今仍時有爭論”(曹永和1979,5)。史明(1980,26)總結臺灣、中國、日本、和西歐眾多學者對於流求的各種不同解釋,認為結果可以分為以下三種不同的說法:

(1).流求是指今日的臺灣;

(2).流求是指今日的琉球群島;

(3).當時所謂流求泛指琉球群島、臺灣等中國大陸東方海中的一連串島嶼。

如果以第一說和第二說做比較的話,《隋書》上所記載之流求人的習俗,似乎是與臺灣原住民的文化比較接近。“《隋書·流求國》關於臺灣番族的人物、姓氏、政治組織、居處建築、戰陣攻鬥、武器用具、男女服飾、性情相貌、風俗習慣、文化禮儀、賦稅刑罰、起居飲食、宴會歌舞、婚喪嫁娶、樹木鳥獸、墾殖農作、宗教信仰…能有長約千字的描寫敘述,均與實際的情況相附”(中國臺灣網2001)。

沿用歷史

一直到宋代還被繼續使用,然後再到元代也仍然存在這個名稱,只是改寫為“琉求”或“琉求”(史明1980,26-7)。然而,在中國史書的記載上,卻有相當多的著作不同意這種將“流求”視為是臺灣的見解。其中有的認為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並不是臺灣,支援第一種說法的著作,以刊行於1737年的清朝官方史書《福建通志》(郝玉麟監修;謝道承等編纂)為代表(轉引自彭明敏、黃昭堂1995,29-30)。

此外,也有更多的著作,雖然並未宣稱隋代的這個“流求”是現在的琉球,但是卻對“將隋代流求視為臺灣”的這種見解,抱持著相當不以為然的態度。清代朱景英所著的《海東札記》(見朱景英1958,1)、以及清代林豪所著的《澎湖廳志》(見林豪1963第一冊,53),都對這種見解提出相當程度的質疑。在陳衍(1856年-1938年)所著的《臺灣通紀》中,他這樣描述:“隋大業中,虎賁將陳稜一至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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