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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向望洋而返”(見陳衍1961,51)。就這段文字來看,陳稜雖然抵達了澎湖,但是並未再繼續前進而立刻折返。也就是說,他根本未曾遠征過臺灣。此外,清代的陸應陽於1686年所著的《廣興記》〈琉求傳〉中,也有以下這段文字。
歷來關係
在明治時代編入日本領土前,沖繩與中國之間存在著冊封關係。與此同時,又與薩摩藩是從屬關係。也就是說,沖繩當時處於“兩屬關係”的狀態。當時,沖繩毫無疑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擁有獨立的政治體制與經濟文化共同體。對日本來說,沖繩並非“固有領土”,而是一片“新領土”。
琉球王國與中國的朝貢關係建立於1372年。明太祖派遣使節楊載前往琉球,中山王決定入貢。兩國的冊封關係一直維持到了沖繩併入日本的1879年,前後長達500餘載。
在中國的朝貢國中,地位是有高低主次之分的。琉球的地位排在朝鮮之後,安南(越南)之前,實際的封貢(被封為朝貢國的次數)比朝鮮要多。具體來說,清朝曾8次派遣冊封使前往沖繩,後者也被中國稱為“守禮之國”,在眾多朝貢國中與中國構築了最為友好的關係。
從政治方面來看,一提到朝貢,人們就會想到各國與中國的上下關係。的確,中國派出的冊封使的使命就是表達“任命汝為琉球國王”之意,承認新國王的地位,也就是進行冊封。中國與琉球是君臣,而中國皇帝與琉球國王就像是父子或祖孫。這並不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而是一種較為溫和的從屬關係。[1]
中國文獻中的釣魚島
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早在公元7世紀成書的《隋書·流求國傳》中,就記載有高華嶼(即釣魚島)。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著《輿地紀勝》一書也提到釣魚臺、赤嶼。從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開始,明太祖便派楊載作為冊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隨楊載入明,朝貢受封。明帝賜閩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令往來朝貢。此後,歷代冊封使幾乎都留下關於釣魚島列島不屬於琉球而屬於中國的歷史記錄。對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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