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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慶曆年間,契丹又再次南下,這一次遼朝大軍兵臨幽涿二州,意欲南下。次年3月,遼興宗遣使蕭英、劉六符二人出使北宋,旨在索取周世宗所取瓦橋關以南十縣之地。北宋派富弼攜國書赴遼交涉,最終以“增歲幣十萬兩、絹十萬匹”了結。
據北宋《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雙方在討論環節,遼興宗提出,宋朝“須於誓書中加一‘獻’字乃可”。
宋朝使臣富弼認為,“‘獻’字乃下奉上之辭,非可施於敵國。況南朝為兄,豈有兄獻於弟乎?”
遼興宗絲毫不客氣:“南朝以厚幣遺我,是懼我也,‘獻’字何惜?”
遼興宗又後退一步,提出將‘獻’改為‘納’,富弼仍不同意,並在回國後提議朝廷不要答應遼朝的“無理”要求。
不過,宋仁宗並未聽從富弼的意見,最終許稱‘納’。
坦誠說,無論是“貢”還是“獻”和“納”,都反映了出了遼朝意欲凌駕於北宋之上的心態,甚至想做對方的宗主。
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雙方關於北方邊界的一系列。
自1072年春天開始,遼朝就故意在宋遼界河挑起事端。
1074年春,遼朝派遣蕭禧為使臣,以“宋人侵入遼界”為藉口,要求雙方重新劃分河東、河北蔚、應、朔三州的地界。和預期一樣,北宋又雙叒叕對遼朝作出退讓。
1076年11月,雙方沿分水嶺重劃了雙方地界,遼朝屢次敲詐,每次都能得償所願。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宋與西夏對峙的過程中,遼朝不時從自身利益出發,充當調停者,以提高自己“國際大國”的地位。有時甚至乘雙方戰爭之機,使用政治與軍事手段,給北宋施加壓力,趁機撈取利益。一言概之,這不僅掣制了北宋徹底解除西北邊患的努力,也讓其感受到了“壯志難酬”的。
實際上,澶淵之盟訂立後,宋遼兩國基本上維持著一個比較長時間的和平局面。但由於燕雲十六州的喪失,北宋一直處於無險可守的窘境。
遼朝的軍事威脅,仍無時不在地影響著北宋的軍政方針和國策。因此,黃河的防邊功能,受到了北宋君臣的重大關注。當然,“北宋治理黃河的政策,並不完全出自為防治黃河決溢這一因素,而是更多地與防邊緊密。
除了河防以外,北宋也經常組織人力,採取開挖塘泊、種樹等辦法,儘可能限制和防範遼朝軍隊的南下。
遺憾的是,縱觀整個北宋時期,不僅沒能用戰爭手段收復燕雲地區,一度需要透過“賜”歲幣、“增賜”歲幣,與“夷族”稱兄道弟,甚至割地的辦法求得邊境的安寧,這種恥辱感是北宋幾代君臣所不能釋懷。
宋朝皇帝代表的是士大夫地主階級的利益,對於士大夫階級而言,戰爭遠遠不如兼併土地、種地的利益高。
但凡只要能保住自己的皇位,保護自己的利益,宋朝統治不惜認一個兄長、叔父。
“公弼,燕雲恐怕無法收回了……”
陳希亮通紅的臉隨即變得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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