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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張祝珊家族的官司,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傳媒追蹤報導這宗家族官司,在香港大演‘豪門恩怨’。
原來,自張老太太死亡之後,這個傳統的‘同居共財’家族立馬分崩離析。
這場‘豪門恩怨’的雙方分別是張玉良和他的二嫂崔秀英,最開始是在張老太太死亡後,張玉良以祖宅需要發展為由,將張氏家族趕出祖宅。這樣做的後果,可能就是象徵著‘同居共財’沒有證據和法律效應,張玉良可以獨自得到家族的財富。
由於崔秀英不願意搬遷,張玉良使用‘斷水斷電’等惡劣手段,逼迫崔秀英;最終雖然成功,但張玉良的三哥張玉麟受到刺激,突發心臟病逝世。
最後,雖然崔秀英得到法院的調解,獲得1500平方尺的住宅單位一個,但也得不到張興業堂的‘補償’。
崔秀英並未甘心,繼續就家族財產分配問題訴諸法院,希望討個公正的說法。
張玉良先下手為強,委託香港大律師行,聘請十多位御用大律師;因為按照規定,某一律師行接受了訴訟一方的委託,就不得接受另外一方的委託。
幸虧崔秀英女婿羅德丞擁有一家律師行,且出身香港羅文錦(父)這個大律師家族,母親是何東長女。由其女婿出面,平清列顯倫、烏瑪士、麥當奴三位大律師。
雙方案件的開庭,在4月中旬開始。
主審法官是後世臭名昭著的柏嘉,也就是宣判陳青松無罪的那個法官,還倒賠兩名被告3600萬港幣;而這位法官,此時還是聲名赫赫的英籍大法官。
外面的輿論普遍認為,崔秀英打贏這場官司的呼聲最高,法律界人士亦認為勝訴已經定局。
然而沒有想到。
開庭的這一天,主審法官柏嘉亦指控混亂、錯綜複雜為理由,推翻原告所有的申請。
崔秀英敗訴,而且還要承擔高昂的訴訟費800萬港幣。
事後。
在張玉良的‘金枝玉葉號’豪華遊艇,他邀請所有的聘用大律師赴宴祝賀。
“張先生,你這次勝訴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你的三嫂譚愛蓮並沒有加入你二嫂的同陣營。所以,如果你想沒有後患,必須得想辦法處理這件事。”大律師羅伯特說道。
張玉良共有四兄弟,老大張玉階在1959年死亡,其子女早已經移民,並沒有參與這件事;老二張玉麒死得最早,在1952年就意外落海死亡,死前是政府公職人員,而崔秀英則是其妻子。
老三張玉麟1979年死亡,生前是張氏家族的發言人,喜歡公關和參加一些組織,比如曾是是五邑商會的會長、保良局總理等,妻子譚愛蓮的孃家背景深厚,連張老太太也不敢過於得罪,是張氏家族的特殊人物。
張玉良說道:“我知道,我已經私下給了她幾千萬,她已經同意不捲入此事。而且,我的三嫂也不喜歡這些麻煩。”
羅伯特笑道:“哈哈,如此張先生的事情已經妥當。”
一眾律師紛紛笑了起來,他們是律師,不是慈善家,所以打贏官司最重要。
而且張玉良之所以能打贏官司,是法律只看證據,不看什麼‘同居共財’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更何況最後也不是同居共財,祖宅都已經拆了。
與此同時,張玉良從60年代初,便已經擠走大侄子,三哥亦不像醉心商業,他便一家獨大,早已經將張氏財富緊緊掌握。
目前張玉良的財富大概是會德豐的30%股權(10億港幣左右),再加上個人企業的財富,差不多也有個10多億的樣子。
實際上,身價縮水很多了!
前世在八十年代,李家成不敢說自己是香港最富有的,有幾位就比他富裕,這裡面恐怕就有張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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