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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幢摩天大廈
住宅物業:銅鑼灣半山高階住宅大廈一幢、及部分高階住宅單元、洋房
證券投資:價值約1.6億港幣的股票】
上市的資產:
重組為‘長江實業集團’,也就是原來的長江實業,資產包括:
【商業專案:
銅鑼灣:華登大廈(大丸百貨)、新天地大廈(新天地購物中心)
尖沙咀:美麗華購物中心、美麗華酒店(五星級)、樂富大廈(去年購買)
新加坡:來福士廣場(購物中心+寫字樓大廈)
發展專案:
總計為20個發展樓盤,佔地面積面積約40萬平方尺
其它專案:
保利建築、安達臣大亞石礦、長江財務、7~11便利、大家樂50%權益、公仔麵、紅牛.】
將上市資產大概整理一番後,林志超心裡已經有數。
其實,很多不上市資產本來就在原來的長江置業旗下,所以也不算資產大重組;截止年底,應該可以順利完成。
重組完畢後,長江實業集團的盈利,會繼續購買‘維港置業’手中的地皮。
至於債務方面:除收購樂富大廈的4600萬港幣,在長江實業集團旗下;像是投資‘維港中心’的債務,都在維港置業旗下。
總體來說,其實也沒有什麼債務。
遠東金融中心ab座、香格里拉酒店(香港)、新加坡來福士廣場、維港中心,總計投資是11億港幣。其中長江實業在1968~1971年的利潤,大概是4.5億,都用於這部分投資;以及長江工業早期支援的1個億,這些便是已經5.5億。
而剩下的5.5億,林志超打算用股票投資去償還,綽綽有餘。
這些還沒有計算1972年開始的利潤,所以壓根不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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