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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不簡單!荔枝瞬間神思萬變,輕輕點了點頭:“奴婢瞅著,姑娘的腳似是比前些子肥了些。”
林謹容起自一旁的茶上取了一個建州兔毫盞,隨意將那冷茶注了進去,輕輕啜著:“那又如何?”
她的聲音有種說不出的涼意,荔枝有些無所適從,良久方道:“是姑娘自己放的?”
林謹容抬眼看著荔枝,直截了當地道:“是我。我不舒服。”小時候縛足,因著不曾傷筋動骨,初始也就不覺得有多疼,可時間一長還是就疼了,她流淚,陶氏和桂嬤嬤都勸她:“這樣才好看呀,看看哪個大家女子不纏的?忍忍就好了。難不成你要做個大腳姑娘?”又指了指一旁看鬧的桂圓等丫頭:“看看,她們想纏也沒這個命!”
母親總不會害她,再說大家都如此,她忍了,一忍就是十多年,腳倒是真的好看了,小巧玲瓏,纖直漂亮,可是走起路來卻也只能碎步而行,多走些就疼,更不要說逃命。且後來她也見著過從外地來的,和她出差不多的大家姑娘,同樣也有不纏足的,跑得快走的遠,她為什麼要為了讓那些臭男人覺得好看就委屈自己?怯怯地做給誰看?所以她醒過來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腳給放了。桂嬤嬤和桂圓自是不能讓她們知曉的,可是荔枝不同,再說了,這些變化,瞞誰也瞞不過荔枝去。
————說明————
嗯呢,既然是本土女重生文,又不是唐代及以前,不得不說到女子纏足。關於纏足這一說,查了一下相關資料,最早纏足的興起不可細考,不過興於宋,流行於後世倒是真的。而根據我查到的資料,早先宋代女子纏足,是把腳纏得纖直而不弓彎,叫做快上馬,與後世的所謂三寸金蓮有所不同(從考古中發現,鞋子也比後來的三寸金蓮大得多)。且彼時女子纏足並不普遍為社會所接受,只流行於上層社會及女中,民間普通婦女並不流行這個美。
因為女主份背景的設定,這裡就借用一下(主要是看到真正的三寸金蓮的照片,偶受不了)。大家可以想像成一雙又瘦又直,當然也不算大的玲瓏小白腳,穿雙漂亮的小鞋,當然那小鞋不是三角形的,呵呵……再然後呢,反正架空,不是專業考古,不盡不詳不細之處敬請大家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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