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北渡春闈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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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後呢?”
“喝酒。”
“和誰喝酒?在什麼地方?喝到什麼時候?”
“偶遇故知,應邀喝酒,就在城西客棧,喝到了子時。”
“十三日子時到辰時,你在什麼地方?”
“自然是在客棧下榻歇息,喝了那麼多酒,難以歸家。”
陳貞慧回答的十分清晰順暢,嚴起恆看著陳貞慧平靜的表情,心中對自己之前的推斷產生了一絲動搖。
莫非,自己推斷錯了?
“你那故知何方人士?可否為你佐證?”
“哦,大人這麼一問,那倒是簡單了,他也是朝廷命官,說不定你們認識呢!”
“誰?”
“吳偉業,禮部主事。”
嚴起恆一愣,吳偉業也在無錫?
吳偉業是朝廷命官,又是江南才子,與陳貞慧有往來是情理之中。
說到此處,嚴起恆已經相信了陳貞慧的話。
因為是真是假,除了找吳偉業作證之外,只需往那城西客棧調查一番便可知道。
“你是何時借的牛?”
“十二日辰時。”
“不是十三日辰時?”
“十二日。”
嚴起恆目光一閃,借牛的時間,還需要向王府的人印證才行。
陳貞慧十三日子時至未時,都在無錫城中,按他所說,當日醉酒,睡到午時才醒,然後在未時末,與吳偉業於客棧分別。
“你與鄰里身亡的三人,平素可有往來?”
“有。”
“這三人如何?”
“遊手好閒。”
“可有糾紛?”
“並無。”
“殺你的人,你可有懷疑物件?”
“在下的確不知。”
“哦?你怕是早有預料吧。”
陳貞慧忽然沉默,扭頭看向了嚴起恆。
兩人目光相碰,都在探尋著對方的心思。
在陳貞慧的目光之中,嚴起恆看出了極度的不信任。
這讓他心中略感驚訝,陳貞慧對自己如此戒備,難不成要殺他的人,是個官員?
心思敏捷的嚴起恆迅速想到了很多種可能。
於是,他再三權衡之後,從懷中掏出了潞王令牌,對著陳貞慧說道:“本官乃是刑部主事嚴起恆。”
“此番正是奉潞王之命,前來無錫徹查士子失蹤案。”
“你儘可放心,嘉興鹽政案,本官也是主事之一。”
“陳定生,有話儘可悉數道來,不必擔憂,屋外,皆是京營勇銳,本官也是直奉王命,你明白否?”
嚴起恆語重心長的對陳貞慧說道,他看得出來,陳貞慧心裡還藏著事情。
陳貞慧盯著那塊潞王令牌看了許久,神情略顯糾結。
他不知道能不能相信眼前這位刑部主事。
曾經在弘光朝的經歷,讓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嚴起恆沒有催促,靜靜等待著陳貞慧自己開口。
良久,陳貞慧似乎是做了決定,輕輕鬆了口氣,說道:“那三人,的確不是我殺的。”
“牛,是我十二日辰時租借,然後置於家中,出發前往縣城售賣木簪。”
“原本當日就能返回,沒想偶遇故人,盛情難卻,方去飲酒。”
“但竹苑偏僻,圍護不堅,恐牛在家中有失,所以小睡了兩個時辰之後,便急返家中。”
“辰時初,趕到家中,發現牛不見了,於是焦急找尋。”
“結果......”
陳貞慧話語一頓,臉色難看起來。
此時,嚴起恆已經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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