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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53年,韓、趙、魏滅掉了智氏,晉國公室名存實亡。

公元前422年,晉國魏文侯任命李悝為相,實行變法,秦晉法家登上政治舞臺。

李悝在魏國的變法,是中國變法之始,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李悝曾受業於子夏弟子曾申門下,做過中山相和上地守。常和秦人交鋒作戰,桓譚以之為文侯師。

李悝透過對社會的觀察和思考,意識到腐朽落後的世襲制度只會產生無功而食祿者,他把這些人稱為淫民,只有“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才能實現國家富強,於是他開始變法。

政治上,李悝主張選賢任能,賞功罰過。力主廢止世襲貴族特權,“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經濟上,李悝主要實行“盡地力”、“平糴法”,統一分配農民耕地,督促農民勤於耕作,增加生產。

李悝為了進一步實行變法,鞏固變法成果,彙集各國刑典,著成《法經》一書,透過魏文侯予以公佈,使之成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封建法權。

李悝制定《法經》,是為確保政策法令的貫徹和思想的統一,貫穿了早期法家的主張,“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法制原則;具體了任意殺人是犯法的,要治罪處刑,限制了奴隸主貴族隨意殺害奴隸的暴行;體現了“重刑輕罪”的精神,呈現了“重典治民”的觀點。

李悝因誤判害死了無辜的人,故選擇寫好遺書,自殺而殉法。

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封韓、趙、魏三家為諸侯。

公元前395年,道家楊朱學派的創始人楊朱出生了。

楊朱反對墨子的“兼愛”,反對孔子的“親愛”,他主張人應該“自愛”,也就是”貴生”“重己”,重視個人生命的儲存,反對他人對自己的侵奪,反對自己對他人的侵奪。

楊朱思想的核心“貴己”,歷來或以其源出《老子》(如《老子》第十三章:“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

楊朱曰:“人肖天地之類,懷五常之性,有生之最靈者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衛,肌膚不足以自扞禦,趨走不足以從利逃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資物以為養,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然身非我有也,既生,不得不全之;物非我有也,既有,不得而去之。身固生之主,物亦養之主。雖全生,不可有其身;雖不去物,不可有其物。有其物,有其身,是橫私天下之身,橫私天下之物。不橫私天下之身,不橫私天下物者,其唯聖人乎!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此之謂至至者也。”

結合楊朱所處的春秋戰國時代,諸侯紛爭,相互侵略、損以利亡,君王厚生而致使臣民輕死,貴公貴仁之說,已成虛偽之談。楊朱憤世而倡導“貴己”之說,“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又說:“善治外者,物未必治;善治內者,物未必亂。以若之治外,其法可以暫行於一國,而未合於人心;以我之治內,可推之於天下。”

楊朱因為“歧路”而哭泣,說明楊朱並不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相反他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楊朱之所以倡導“貴己”,是因為當時“貴公”已經名存實亡,公權力已經被腐朽的統治階級所濫用,他倡導一毛不拔,並不是單純的自私,而是督促統治者們尊重人民的權力。

公元前386年,田氏代齊。

公元前386年,吳起變法。

公元前376年,韓、趙、魏三家分晉,春秋時代結束,戰國時代開啟。

公元前374年,稷下學宮建立。稷下學宮的建立,為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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